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地处云南省最南端,是我国热带生态系统保存最完整的地区,在这块不到国土面积0.2%的土地上,生长着全国六分之一的植物种类和四分之一的动物种类,素有“动植物王国”“生物基因库”等美称。西双版纳州两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职能作用,持续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创新,形成“点线面”立体保护体系,筑牢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生态巡回审判点全覆盖,将司法延伸到保护区最前沿。
西双版纳中院统筹安排,指导各基层法院在西双版纳州9个国家级、州级、县级保护区挂牌设立生态巡回审判点,为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将巡回审判点打造成流动的办案平台、移动的宣传阵地、共治的前沿站点,加强与各保护区的密切协作,扩大巡回审判辐射面、服务面及影响力,创新总结巡回审判经验模式,在基层社会治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中发挥更大作用。 勐腊县人民法院在勐腊管护所敲响巡回审判点揭牌后“第一槌”,公开开庭审理邓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一案,并现场以案释法,100余人旁听案件庭审,接受法治宣传教育。
加强跨部门联动协作,多线筑起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
不断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方面联动机制,定期召开 “深入贯彻‘两山’理念,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座谈会,就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工作实务中存在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形成环境保护工作合力。各基层法院加强与地方各职能部门沟通协作,不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司法相衔接,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多元共治机制。勐海县人民法院同勐海县勐海镇人民政府、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环食药侦(森警)支队曼稿大队、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曼稿管护所签订曼稿子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协作协议,在法治宣传、护林防火、缉枪治爆、林区禁毒、案件线索移交、案件侦办、案件审判、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形成共同合作机制,并在曼稿子保护区设立“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示范点”,建立“司法审判+社会综合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新模式。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用最严密法治守护美丽西双版纳。
为加强对生态环境的法治保障,制定《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审判职能作用促进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提出18条举措,成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团队,加强对基层法院工作指导,统一裁判标准,全面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并对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增强刑罚威慑力。2017年以来,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数量总体下降,2022年受理案件20件24人,同比下降63.64 %。依法严惩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加大对边境地区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走私和非法贸易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从重从快审理好涉野生动物案件,保护动物物种多样性。积极支持公益诉讼,2021年以来组建七人制合议庭审理刑附民公益诉讼案件13件3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