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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四严四实”提升社区矫正服务管理水平

发布时间: 2023/2/23 21:09:15
来源: 中共丽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社区矫正法明确要求按期解矫,不能提前或拖延,虽然你的解矫时间是春节放假期间,但是我们也必须严格依据法定时间、法定程序按期解矫。”

 

春节前,社区矫正对象陈某得到了一份“特别的新年祝福”。恰逢春节,工作人员为其如期办理了解除矫正手续。陈某对司法所的教育管理和关心帮助表达了诚恳的谢意,尤其是在节日期间为其解矫,他备受感动并表示解矫后依然会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公民。

有法度、有力度、更有温度,这是云南省丽江市社区矫正工作的一个缩影。多年以来,丽江市全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连续两年没有出现因监管不到位而发生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再犯罪现象,实现了社区矫正对象“管得住”“矫得好”,有力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坚持“严要求”,做实监督管理

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认真落实通信联络、信息化核查、实地查访、定期报告、会客、请假、外出管理、迁居、暂予监外执行、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等监督管理措施,从严审批会客、请假、外出、执行地变更、奖惩等事项,严格规范执法,从严惩处违规违法社区矫正对象。

在加大“在矫通”打卡、微信定位、电子定位装置、视频点验等信息化手段核查和定位监管力度的基础上,每月由乡镇(街道)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对当月在册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信息核查,核对人员信息、核查是否有违法犯罪行为和不法活动轨迹,切实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和行踪。提高社区矫正对象报告、思想汇报、“在矫通”打卡、走访、集体教育、个别谈话教育的频次,加大管理力度,从严管控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范围。加强值班值守,定期上报安全稳定信息,确保了重要节日、重点时段社区矫正安全稳定。

 

采取“严举措”,抓实常态化隐患排解

根据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社区矫正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安排部署和丽江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督查工作的有关规定,市司法局结合社区矫正工作的性质和实际,重点从工作部署、风险防范、履职尽责、隐患排查整改等方面,细化出27条巡查标准,建立了巡查机制。强化对各县(区)司法局落实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全面认真细致的巡查。各县(区)司法局和乡镇(街道)司法所认真贯彻落实《丽江市司法局关于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的意见》,每月开展社区矫正隐患排查整治。坚持对县(区)司法局及乡镇(街道)司法所开展季度巡查和“驻在式”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督办通知,督促进行整改,全面压实社区矫正监管责任。

贯彻“严措施”,抓实教育帮扶

认真落实各项教育帮扶措施,每月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体教育,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道德、法治、政策、纪律等教育,强化入矫教育和个别教育,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纪律、法治意识,促使其认真悔罪,遵规守纪,自觉接受矫正,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重塑人生观、价值观,顺利回归社区。

 

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加强对特殊困难社区矫正对象的帮扶力度,为生活有困难、身体有重疾、心理有问题及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帮扶和心理辅导,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落实承包田、开展就业帮扶、开展心理辅导、落实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为经济有纠纷、情感有纠葛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法律服务、调解矛盾纠纷,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实际困难,促进社会和谐。


制定“严制度”,夯实基层基础

紧紧围绕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关键性、瓶颈性问题,报请丽江市委、市政府研究下发了《中共丽江市委办公室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江市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丽江市司法局印发了《关于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的意见》《关于成立社区矫正奖惩审核委员会的通知》《丽江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江市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丽江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操流程》等规范性文件。修改完善了丽江市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社区矫正工作文书,为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工作指南,进一步提高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

紧扣社区矫正规范化、标准化、智慧化建设要求,丽江各县(区)司法局正积极开展“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工作,力争打造社区矫正“数字化、网格化、智能化”体系,实现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提高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监督管理、教育帮扶智慧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