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今年云南获得中央财政安排的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资金2.55亿元,为进一步改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提供了有力资金保障。
中央财政实施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政策,是鼓励沿江省份加快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形成长江大保护格局的重要举措。云南省主动融入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坚持把保护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重要位置,与四川、贵州共同签署《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在全国率先建立多省间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积极构建“1+2”流域横向补偿政策构架。2018年以来,云南财政统筹安排12.86亿元资金,支持长江流域省内涉及的7个州(市)、49个县(市、区)签订补偿协议,在全国第一批实现补偿机制全覆盖。通过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有力调动流域内政府和群众保护生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今年,云南获得2.55亿元中央财政安排的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资金,为进一步改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提供有力资金保障。
据介绍,省财政厅将牢牢把握国家加大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支持力度的政策契机,以赤水河跨省流域补偿国家试点成效与经验为引领,加快推进长江流域省内机制建设实践,探索形成契合云南实际的流域补偿规范制度和工作程序,逐步建立覆盖全省六大水系的生态补偿体系;积极争取中央对云南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专项资金等支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中国最美丽省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