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董凡超 鲍静 近日,全国扫黑办召开第二次主任会议,研究部署2022年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环境保护法开展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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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3月23日讯 记者蒲晓磊 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以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连续四年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四部专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今年,对环境保护法开展执法检查。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在京主持召开执法检查组会议,听取国务院法律实施主管部门落实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汇报。
栗战书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谋划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的变化。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统筹推进相关立法和监督工作,生态环保立法实现了从量到质的全面提升,助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效不断增强。
栗战书强调,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各方面学习法律、遵守法律的自觉性不断增强,法律实施取得显著成效。同时也要看到,在实际工作中不少法律还没有得到全面、严格实施。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凝聚着长期的实践经验和广泛的社会共识,一部法律对相应领域的工作都有全面的制度性规定,且带有强制性。全面贯彻落实好了,相应领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就一定能够得到显著提升。
栗战书指出,环境保护法是一部在生态环保领域起统领作用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全面落实环保法,实际上也就是推动党中央关于生态环保工作决策部署的落实。要坚持紧扣法律规定开展执法检查,突出法律关于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措施、污染防治的制度措施、生态保护和修复的制度措施、政府法定职责的落实情况,确保法律规定的重要制度、措施、责任落实见效。要注重全面系统理解法律、实施法律,对照法律规定逐条逐项检查法律制度是否有效落实、法定职责是否切实履行、法律责任是否严格追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监督整改,推动在法治轨道上防治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建设美丽中国。
栗战书强调,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穿检查的各环节全过程。继续完善生态环保法律体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建设美丽中国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充分吸纳民意、汇集民智,推动解决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春贤、沈跃跃、丁仲礼出席会议。国务委员王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负责同志、全国人大环资委组成人员出席。国务院法律实施主管部门负责同志作了汇报,有关部门提供了书面材料。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通过视频方式参会。
此次执法检查由栗战书委员长任组长,分为4个检查小组赴8个省区开展实地检查,同时委托其他省级人大常委会开展检查,实现31个省(区、市)“全覆盖”。
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抓好2022年“十件实事”,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
2021年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局之年“十件实事”取得了丰硕战果,全年共打掉涉黑组织195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086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66万名;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9931起,移送司法机关1037人;2021年群众对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成果满意度达96.19%。
陈一新强调,每年抓若干件实事推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这一做法要长期坚持。2022年常态化扫黑除恶要抓好“十件实事”:
——认真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围绕5月1日法律正式实施这个时间节点,推动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学法重点,以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
——分批接续深化重点行业整治,依法严惩“沙霸”“矿霸”违法犯罪,启动教育、医疗、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新的四大行业领域整治,严厉打击涉黑恶违法犯罪。
——开展打击涉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利用网络实施敲诈、恶意索赔、舆情敲诈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网络黑灰产业链整治。
——全力缉捕“漏网之鱼”,对尚未归案的境外逃犯,要千方百计克服疫情等因素影响,逐案研判攻坚,尽快缉拿归案。
——直核深挖一批重点线索。全国扫黑办每半年直接核查100条重点线索,对核查发现的突出问题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督办攻坚一批重大案件。选择一批社会关注度高、案情复杂的重大案件,由全国扫黑办直接挂牌督办,加大“黑财”执行力度,坚决清除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
——持续推动重点地区整改提升。确定一批工作力度减弱、措施不实、线索较多的地市作为重点地市,督办推动、持续施压,促进重点地市整改提升。
——深入开展特派督导。抓好2021年全国扫黑办特派督导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到位。适时启动2022年全国扫黑办特派督导工作,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线索开展精准督导。
——做好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对涉黑恶罪犯服刑改造效果进行研判评估,持续开展跟踪帮教,严防重新违法犯罪。
——营造全民扫黑氛围。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新途径,广泛宣传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
全国扫黑办副主任、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局长傅兴国,全国扫黑办副主任、中央纪委常委、国家监委委员崔鹏,全国扫黑办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景汉朝、白少康,全国扫黑办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全国扫黑办副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国庆,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