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谱写了“中国之治”新篇章,开辟了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实践的新境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第十一专题“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收录的习近平总书记近两年来就法治中国建设发表的三篇重要讲话,就是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我国法治领域取得的重大标志性成果和原创性贡献的集中体现。这三篇文稿深刻论述了切实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并对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为领航法治中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要深刻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深刻把握切实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的先河。民法典的诞生,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中国法治建设取得的一项重大标志性成果,成为我国法治进程中划时代的重要里程碑。2020年5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就“切实实施民法典”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必须充分认识民法典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要切实推动民法典的有效实施,并以此为契机不断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更好促进公权力依法行使,为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正式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将其确立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用“十一个坚持”系统论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这“十一个坚持”围绕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鲜明时代主题,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创立形成了逻辑严密、科学系统的法治理论体系,实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突破、重大创新、重大发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博大精深,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创造性地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开辟了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新境界,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蕴含伟大的真理力量,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取得历史性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深刻研究这一思想的原创性理论贡献,真正吃透基本精神、把握其思想精髓,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
深刻把握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新的重大部署。实践没有止境,理论创新也没有止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之一,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是习近平总书记凝聚全党智慧提出的一个统领法治建设全局的原创性概念。2021年12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就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发表重要讲话,再次作出新的重大部署。这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又一重大创新理论成果,是指导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又一纲领性文献。在这篇讲话中,他强调,必须始终坚持法治体系建设正确方向,进一步创造性指出,“我们要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是扎根中国文化、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的法治体系,不能被西方错误思潮所误导。”这里首次鲜明突出“扎根中国文化”,体现了重大的理论创新。由此深刻指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具有独特的、明显区别于任何西方国家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法治文化理念和价值体系,必须坚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思想就是力量。一切伟大的实践,必有科学的理论领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上取得的辉煌成就,根本在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正确指引。新征程上,我们必须始终坚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努力打造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
(作者: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院院长 周佑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