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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发布时间: 2022/11/28 22:41:43
来源: 《民主与法制》周刊2022年第43期


>>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老县镇蒋家坪茶园(2022年4月5日摄,无人机照片) 新华社记者  陶明/摄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法机关要“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必须深学真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忠实履行审判职责,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一、准确把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的深刻内涵

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到“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一脉相承的是坚持人民至上,把人民满意、人民评价作为评判司法工作的根本标准,依法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一以贯之的是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司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牢牢守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与时俱进的是公平正义的实现更便捷、更高效、更多元。我们要准确把握其深刻内涵和目标要求,切实增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服务人民是宗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这一论述深刻回答了法治建设为了谁、依靠谁的重大问题,鲜明指出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立场。纵观人民司法制度的发展历程,我们党领导下的司法工作从一开始起就把服务人民作为根本宗旨。无论时代如何发展、环境怎样变化,人民法院坚持服务人民的根本宗旨和初心使命不能变也不会变。只有牢记服务人民宗旨,赓续优良司法传统,在法院工作中深入贯彻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始终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衡量法院工作业绩的根本标准,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自觉服务人民群众并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司法工作才能符合民情、体现民意、赢得民心,法院事业才能展现出无限生机与活力。要站稳人民立场,坚持司法为民,自觉把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依法公正廉洁高效办理案件,切实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各方面。

“公平正义”是核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在全社会实现最广泛、最真实、最充分的公平正义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优越性的重要体现,司法工作的任务和目标之一就是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要清醒认识到,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被损害的合法权益通过司法程序得到救济和保护,法律本身具有的定分止争、惩恶扬善的功能才能得以实现,公平正义才能充分彰显。每一起案件的办理,都承载着当事人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都关乎政治、社会与法律,都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切入点和着力点。面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和利益诉求,人民法院必须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通过个案公正裁判,使合法合理的诉求得到公平对待和有效保障,使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应有的制裁和惩罚,切实以个案公正厚积司法公正,以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不断实现人民对公平正义的向往。

“切实感受”是关键。人民法院办理的绝大多数案件发生在群众日常的生产生活中,每个案件的背后往往都是老百姓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这就决定人民群众是司法公正的直接感受者与最终评价者,这种感受既有亲历诉讼后的切身体验,也有对身边发生的具体案件的感知与评价。正是这些案件的依法公正廉洁高效办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的感知就愈发真切。公平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通过人民群众看得见、可感知的方式来实现。从裁判过程看,案件审判必须符合诉讼程序规范,坚持司法公开原则,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更加便捷高效地实现权利救济,彰显司法程序正义。从裁判标准看,案件的审理和裁判都要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正确适用证据规则,坚持追求实体正义,更好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健全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的法律制度”的要求,准确理解和把握法律规定,严格遵循法律规定裁判案件、打击犯罪、化解纠纷,依法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裁判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正确。从裁判效果看,统筹兼顾司法公正与社会公正的统一,综合考虑天理国法人情,注重将法律的专业分析判断与社会道德风尚、公序良俗相结合,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价值观念与淳朴情感相结合,使裁判结果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实现最佳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努力创造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的司法业绩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终要体现在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上,体现在每一个诉讼案件的办理中。人民法院要密切回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司法需求,切实履行公正司法第一责任,以更多的公正、更少的诉累展现新时代司法形象。

坚决守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人民法院是这道防线的最后一道关口。当前,随着我国经济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在司法领域的反映更加明显,诉讼案件数量连年增长,疑难复杂问题、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对此,要运用法治思维、辩证思维、底线思维处理好质量与效率的关系,坚持“质量第一、提高效率”,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基础上努力提高办案效率,努力做到一般案件发改率低、重大案件“三个效果”好、敏感案件“三同步”工作实。始终把确保案件质量作为司法办案的底线要求,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防发生冤错案件,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裁判准确、程序合法、文书规范,把每一个案件的审判执行变成公平正义的实现过程。强化司法权力制约监督,加快推进司法责任体系建设,健全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压紧压实院庭长监管责任,加强对“四类案件”识别监管,做到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督相统一。善于在裁判中发现普遍性问题,及时通过调研论证,制定案件裁判指引、发布典型案例、开展案件评查、疑难复杂问题研讨,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持续推动审判执行提速,既要充分激发内生动力,大力推进均衡结案,努力压缩办案周期,防止案件积压;又要加强动能建设,充分发挥改革和信息化的赋能效应,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树立“大质量、大效率”理念,从队伍建设、工作部署、综合保障上向执法办案倾斜,使法院各项工作都优先服从服务于执法办案第一要务。

坚持阳光司法公开透明。全方位、深层次的司法公开是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关键举措。要强化司法公开理念,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完善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切实做到愿公开、敢公开、善公开,努力使司法公开成为每个法院、每名法官的工作常态和自觉行动,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从每一个办案环节入手,全面深化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庭审公开,使审判执行工作全程在阳光下运行,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让阳光司法温暖人心。增强司法公开互动性和实效性,健全新闻发布制度,适时发布典型案例,广泛开展以案说法,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司法信息、通报工作情况,增进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

切实提升诉讼服务水平。人民群众是司法产品的“用户”,公正、高效、便捷是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期盼。立案难不难、打官司方便不方便,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坚持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延伸到哪里,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就跟进到哪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持续深化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动一站式建设向基层、向社会、向网上、向重点行业领域延伸,不断完善线上线下、形式多样、方便快捷、透明便民的诉讼服务体系,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途径、更多层次、更多种类的纠纷解决方案和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真正实现诉讼事务一站通办、一号通办、一网通办。坚持关口前移、力量下沉,更好发挥人民法庭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优势,探索依靠群众、诉前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途径和办法,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诉讼之前、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智慧法院建设,积极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提升诉讼服务智能化水平,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着力打造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的过硬队伍

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决定性的因素。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必须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法院队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人民法院要持续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提升法院队伍政治素养、职业良知和专业能力。

以高度政治自觉维护公平正义。正确政治方向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先导。要狠抓理想信念教育,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延安精神和人民司法优良传统,传承红色基因,坚守初心使命。坚持把司法为民作为基本的职业良知,把公平正义作为永恒的价值追求,不为各种纷繁所扰,不为各种噪音所惑,不为各种压力所阻,在群众期盼中以责任、良知、专业创造公正,在各种诱惑中以信念、廉洁、自律坚守公正,在外界质疑中以担当、坚韧、执着坚持公正,在不当干扰中以忠诚、坚定、奉献维护公正。

以提升司法能力维护公平正义。过硬业务能力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基础。要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广泛开展业务培训,努力培养造就各个专业领域的行家里手。注重实践锻炼,积极举办庭审观摩、文书评比、论文评审和技能竞赛等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活动,在比学赶超中不断提升法官干警的能力水平。提高裁判文书论理水平,善于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说理,善于用朴素通俗的语言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透“情理”,增进人民群众对司法裁判的认同和信服。

以严明纪律作风维护公平正义。良好纪律作风是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要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整治顽瘴痼疾,完善教育管理、预警预防、监督惩处、体制约束等制度机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时刻保持廉“心”,正心明道、怀德自重,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始终坚持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强化“勤快严实精细廉”的工作作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树立良好司法形象。

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凝结着人民司法的初心使命,彰显着人民法院的责任担当。人民法院要凝心聚力投身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始终坚持公正司法,更好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奏响新时代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的美好乐章。

(作者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