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法治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是原创性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
这一思想在党的领导、方向道路、根本立场、基本原则、时代使命、目标路径、工作格局、重点任务、涉外法治、队伍建设10个方面,都提出了一系列原创性重要理论、重要论断。
在时代使命方面提出并系统论述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等重要思想,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并付诸实践。
这方面的一系列原创性重要理论和重要论断体现在:
一是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明确指出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深刻阐明法治的基础性、全局性、保障性地位。
二是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深刻阐明全面依法治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三是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深刻阐明法治体系和治理体系的内在关系,明确指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
四是提出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为在百年变局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各类风险挑战指明方向。
五是从国家治理层面系统论述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关系,深刻阐明改革和法治是“两个轮子”的含义,明确提出坚持改革和法治同步推进,破除了改革与法治关系的认识误区。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新时代十年我们党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发挥法治的战略地位和作用,服务保障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运用授权立法,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等重大改革,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制定香港国安法、修改完善香港选举制度,推进依法治疆、依法治藏,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更多内容详见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署名文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辟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