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经验总结,是新征程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专章论述法治建设,完整擘画了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蓝图,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
在全面依法治国这个系统工程中,法治人才培养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并具有基础性、支撑性地位。2017年5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指出:“法治人才培养上不去,法治领域不能人才辈出,全面依法治国就不可能做好。”法学院校作为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提升育人能力,培养大批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注重价值引领,坚持德法兼修的育人观。德为法之魂、法为德之器。德法兼修、明法笃行,是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法治人才培养工作中的具体要求。法学院校要把厚德作为法治人才培养的首要标准,致力于培养有高尚道德情操、有坚定法治信仰的时代新人。积极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通过系统设计、科学规划、有机融入,让学生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严密逻辑、鲜明特色和重要意义,让学生树立为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奋斗终身的理想追求。
讲好思想政治理论课,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授课内容、授课形式的改革创新,不断增强其思想性、理论性、时代性和针对性。法学课程是富含思政元素的宝藏,要充分挖掘,推动法学课程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同频共振。法学教师在讲课过程中,要让学生透彻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国法律制度的价值根基,深刻把握我国法律制度的内在体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间的关系。法学院校和各级教学组织要适时选树一批内容精当、思想深刻、形式活泼、适宜推广的“课程思政示范课”,带动广大法学教师在传授法学价值体系与规则体系的同时,润物细无声地将思政教育融入课堂教学。
法学院校不仅要传授法律职业技能,更要传授法律职业伦理。要组织专职教师讲好法律职业伦理课,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律价值观念和法律职业行为规范意识,培养自觉防范和有效抵抗职业伦理风险的能力。努力引导学生明法笃行、知行合一。要积极开展公益服务精神培育,让学生在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公益实践活动中培养自己经世济民的使命担当和家国情怀,实现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的有机统一。
面向时代需求,坚持完善法学课程体系。高素质法治人才要有宽广的知识视野、敏锐的时代洞察力。法学院校要打造有灵魂的通识教育和体系化的专业教育。打破法学专业与其他专业的藩篱,让学生可以跨专业修读课程。针对国家对涉外法治人才需求,加大培养力度,构建国际法学、外国法学、比较法学、案例课程、实务课程等完整的涉外法学课程体系。根据时代发展和现实需要,条件成熟的院校可以探索设置党内法规学、社会治理法学、国家安全法学、公共卫生法学、应急管理法学、数据法学等新课程。
推动法学教育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不断加大教学环境建设各项投入,集中打造智慧教学模式,构建混合式教学平台、教学资源云平台、课外学术资源平台等,为法学专业学生营造覆盖课内课外、线上线下、教学教辅的多维度智慧学习环境。
扎根中国大地,坚持优化法学教材体系。积极构建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的教材体系。完善教材评价机制,鼓励汇聚立场坚定、业务精湛、学养深厚的法学大家在法学教材编写这件大事中挑大梁。
法学教材建设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正确解读中国现实,正面回答中国问题,全面反映中国法治经验、法治贡献和鲜活实践,系统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最新研究成果,用中国价值、中国智慧、中国实践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法学教材编写要积极吸收借鉴世界法治文明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成果,但绝不能照搬照抄、机械临摹西方的理论,而是要仔细甄别、大胆扬弃。在深入研究中华法治文明的基础上,将中华优秀法律文化创造性纳入法学教材内容,体现继承性、民族性,增强学生的文化自信和民族自信。
完善协同育人,坚持强化法学实践教学。在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上,各个高校不能孤军奋战,而要团体协作,实现优质资源互补。中国政法大学与北京外国语大学联合设置的“法学+英语联合学士学位项目”,就是在这个方面做的一个有益探索,目的是发挥两校各自的学科专业优势,培养法学外语双精通人才,打造“1+1>2”的强强联合协同育人模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法学院校要打破学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将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学校,促进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深度融合。法学院校要与政府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国际组织等合作,建立法学实习实践基地。法学院校要延聘法治实务部门理论水平高的专家担任兼职教授和实践导师,全程参与培养方案制定、课程体系设计、教材编写、考核评价等法治人才培养工作,让优质社会资源第一时间转化为法学教育资源。特别是在模拟法庭、案例教学、情景教学、法律诊所教育中,要发挥实务部门专家的特长,引导学生打通理论与实践、课堂与社会之间的经脉。
(作者: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胡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