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用“十一个坚持”系统阐述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战略部署,阐明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内核。
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坚持党的领导的法治精神。党的领导不仅是一种制度,更是一种为实现社会主义价值而尊奉的价值坚守。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一方面是对法的权威的尊奉,另一方面也是对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认同。
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一种为全体中国人所普遍感知和认同的精神力量。领导干部带头依法办事,自觉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并将法治精神内化于心,方能让国家权力在法治框架内良性运作。广大人民群众信法、奉法,以合乎法律精神的方式彰显自我、保护权益,方能让社会服膺于法的权威、受惠于法的福泽。
深刻认识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至关重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法治工作队伍”概念,这对于加强法治工作队伍统一管理、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只有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才能更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法治工作队伍是国家治理队伍的一支重要力量,处于法治实践的最前沿。他们的素质如何,直接影响和制约着国家治理法治化的进程。要坚持把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大力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强保证。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立场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只有真正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才能在司法实践中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感受到司法的正义与公平,才能更好地彰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司法理念。
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对于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都有重大意义。“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无论如何强调法治和法治的作用,都不能忽略人的因素,全面依法治国的人才保障至关重要。建设一支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对于建设“有为政府”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推进民主法治进程可以起到积极作用。
深入探寻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路径
坚定信仰信念,持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法治工作队伍中入脑入心。法治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德才兼备的法治人才,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科学理论武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把强化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作为政法干部的必修课,引导政法工作者自觉用法律职业道德约束自己的思想。政法干部要坚守法治,培育职业良知,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杜绝办“金钱案”“权力案”“人情案”。加强对法律服务队伍的教育管理,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满腔热忱投入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专门的法治队伍主要包括在人大和政府从事立法工作的人员,在行政机关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在司法机关从事司法工作的人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首先要把这几支队伍建设好。”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人员必须信仰法律、坚守法治,端稳天平、握牢法槌,铁面无私、秉公司法。近年来,沧州市委领导高度重视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要求各级司法机关树立法治人才是法治沧州建设基础的理念,推动《沧州市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规划落实方案(2021—2025年)》的落实。在今年的公务员招录中,市县两级部门均注重法治岗位的人才引进,在党内法规领域,立法、执法领域等岗位招录指数均有所提高。市委政法委认真制定政法干警教育培训方案,抓好法治队伍教育培训,市法学会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注重法治人才的培养使用。政法各部门注重党建与队建相结合,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党建,进一步加强队伍教育管理,树牢全面从严、严管厚爱工作理念,巩固顽瘴痼疾整治成果,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强化法治人才培养与培训。
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法律服务队伍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要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作为法律服务人员从业的基本要求,加强教育、管理,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满腔热忱投入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沧州市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工作,不断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注重引导法律服务人员中的党员带头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研究制定教育培训规划。优化公共法律服务队伍结构,稳步增加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人员、仲裁员数量。加快发展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司法鉴定人才队伍。积极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增加有专业背景的人民调解员数量,规范发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培养壮大擅长办理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及化解相关社会矛盾的专业公益法律服务机构和公益律师队伍。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推动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
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举措,对于统一全党思想、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可以起到关键推动作用。必须把领导干部作为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重中之重予以高度重视,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古人说,民“以吏为师”。领导干部尊不尊法、学不学法、守不守法、用不用法,人民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并且会在自己的行动中效法。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老百姓就会去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沧州市委将“法治建设考评”纳入县级领导班子和市直部门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好“指挥棒”作用,层层压紧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推动法治建设成为“一把手工程”,进一步强化“四级书记抓法治”工作格局。坚持从培育意识、完善机制、提升能力和营造氛围等方面,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全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学法在先,用法在前,作出表率,100名县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1137名乡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县(市、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完成了2022年度述法,覆盖全部县(市、区)、乡镇(街道)和市直单位。围绕破除政策落实“中梗阻”,从强化中层、基层干部管理抓起,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督促党员干部依法依规办事,打造政务诚信服务,有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健全制约监督机制和全面从严治党协调衔接、相互促进、有机统一。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岗位和环节,沧州市政法系统从合理分解、科学配置权力等方面发力,在加强监督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制约制度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其防患于未然的功能作用,真正实现“不能腐”。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落实岗位职权利益回避制度、家属禁止性从业等规定,坚决堵住权力寻租、利益输送漏洞。充分发挥决策咨询、评估论证、公开听证等约束作用,健全程序性制约监督制度和权力运行体系。加强纪律规矩教育,严肃查究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突出问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构建权责清晰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严厉惩处滥用职权、贪赃枉法、以案谋私、违法违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充当“司法掮客”等行为,坚决清除充当黄赌毒、黑恶势力等保护伞的害群之马,确保法治工作队伍忠诚干净担当。
(作者:张吉宏 河北省沧州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