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作出“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的战略部署。适应法治建设新要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提出,加强国家安全法学学科建设,这对推动国家安全学学科发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都具有重要意义。加强国家安全法学学科建设,必须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深化法学与国家安全学交叉融合,不断增强国家安全法学学科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为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提供坚强有力的学术支撑。
深入研究国家安全法治实践。法治实践是法学创新发展的根基所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国家安全法治实践日益丰富,为国家安全法学学科建设提供了丰厚土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快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进入快车道。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国防法、生物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一系列国家安全法律纷纷制定、修订并颁布实施,基本形成以宪法为核心,以国家安全法为骨干,由单行专门法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党内法规组成的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力推动各领域国家安全工作法治化持续深入。加强国家安全法学学科建设,必须深入研究、准确把握不断拓展的国家安全法治实践,加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研究,从法律制度的运行实践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认识规律,确保学科建设始终植根实践沃土、充满创造活力。
强化问题意识、提炼法治理论。问题是时代的声音。加强国家安全法学学科建设,必须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国家安全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突出问题、前沿问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解决问题提供法治理念、法治思路,不断丰富国家安全法学学科的理论成果。当前,我国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日益完备,但也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例如,一些国家安全法律之间衔接协调还不够顺畅,非传统安全领域、新技术领域的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供给相对不足,配套地方性立法相对缺失,等等。此外,法律制度日渐完备之后,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应围绕国家安全领域“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开展基础理论和对策研究,从中提炼和完善与国家安全法治体系相适应的国家安全法学理论,为实现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党内法规体系相互配合、协同运转,更好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提供理论指引。
更好服务国家安全战略需求。加强国家安全法学学科建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导向,以学科建设的实际成果服务国家安全战略需求,不断满足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的现实需要。这就要求国家安全法学学科不仅要在推动国家安全法学创新发展上取得高水平的研究成果,还要在培养实践急需的国家安全法治人才、锻造具有一流学术水平的研究队伍、推进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切实保障国家安全的实际需要相比,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人民期盼相比,国家安全法学学科建设还存在差距和不足。比如,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素质国家安全法治人才的能力还不强,有交叉学科背景的研究人员数量总体偏少,智库建设的质量有待提升。应瞄准国家安全战略需求,着力在人才培养、队伍建设等方面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学科实现高质量发展。
(作者:马方 西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