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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 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发布时间: 2024/10/24 21:52:54
来源: 《旗帜》2024年第9期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之一,把法治贯穿于各领域改革,专章部署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充分彰显了我们党矢志不渝推进法治建设的鲜明导向和坚定决心。全会在法治领域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作出一系列新的重大决策部署,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司法行政机关要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到实际工作中,深入学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职能狠抓相关改革任务落实,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深刻认识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

全会对全面依法治国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法治与中国式现代化作出一系列新的重大论断、重大部署,是对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创新发展,深化了我们党对共产党依法执政规律、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人类社会法治文明发展规律的认识。

进一步突出了法治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全会作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等重大论断,深刻揭示了法治与中国式现代化关系的内在逻辑,深入阐明了法治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保障性地位,充分体现了改革越深入、越要强调法治的鲜明导向。

进一步明确了新征程法治中国建设的目标任务。全会将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等纳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目标,既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一脉相承,又同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相衔接,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指明了方向。

进一步提出了新征程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全会围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部署一系列重大举措、重点任务,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举措协同高效,在更高水平实现法治领域改革的系统集成。

进一步明晰了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路径措施。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全会进一步实化细化了这一重大部署,将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落实到各领域,明确了从法治层面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的新的任务要求,以国家各方面工作的法治化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国家治理最科学最有效的方式。中央依法治国办设在司法部,司法部承担统抓协调全面依法治国工作落实,推进行政立法、依法行政、刑罚执行、公共法律服务、涉外法治等方面职责。新征程上,我们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刻理解和把握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抓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抓好法治领域相关改革任务落实,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夯实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根基。

准确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改革和法治是两个轮子,这就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全会明确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之一,强调“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既是对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标志着我们党对改革和法治关系的规律性认识达到新高度。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把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和发挥法治保障作用统筹起来研究谋划,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职尽责。

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新时代改革具有许多新的内涵和特点,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制度建设分量更重、法治建设成色更足。全会将法治有机贯穿、深度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国家安全、国防和军队等各领域改革,法治在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凸显。许多重要举措涉及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纂及相关授权、批准、配套、清理等工作。司法部要积极履行法制机构职能,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落实好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原则要求,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及时推进清理和修改废止;对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按程序提请作出授权;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及时推进相关立法、上升为法律制度;更好发挥法治对改革的引导、推动、规范、保障作用。

坚持在改革中完善法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定不移推进法治领域改革,坚决破除束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障碍。解决法治领域的突出问题,根本途径在于改革”。全会对法治领域改革的重点任务作了明确部署,司法行政机关深入抓好落实,关键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坚持正确方向。要牢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牢记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把党的主张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各方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用法治保障人民美好生活。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抓实法治领域相关改革任务的落地见效

司法行政机关要自觉从中国式现代化全局出发,推进法治领域相关改革任务落实,在立足职能促进具体改革举措更加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上精准发力。

着力提高行政立法质效。围绕全会深化立法领域改革部署,发挥行政立法针对性、实效性强的优势,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更好满足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需要。进一步优化立法模式,探索建立立法快速响应机制,用好“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切实满足实践急需。完善备案审查制度,提升审查质量和能力,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围绕全会深入推进依法行政部署,依法履行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职责,在加强政府立法审查方面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快建成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完善行政处罚等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相互衔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实施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更好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合力促进公正执法司法。围绕全会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部署,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可及。坚持把教育改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纠纷化解、法治宣传作为整体来抓,加快修订监狱法,依法办理“减假暂”,精准适用社区矫正,推进落实安置帮教政策,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扎实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围绕全会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部署,加快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深化律师制度、公证体制、仲裁制度、调解制度、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律师法、公证法等修订工作,在强化律师队伍政治引领、推进公证减证便民提速增效、提高法律服务质效和公信力上采取更多更实的举措。改进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法,以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为重点,提升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加强中央依法治国办对法学教育的宏观指导,在深化协同育人上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培养更多高素质法治人才。

加快提升涉外法治能力。围绕全会加强涉外法治建设部署,立足职能落实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法治人才培养的相关任务。加强涉外法律法规供给。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深化法治领域国际交流合作,在打击跨国犯罪、司法协助、移管被判刑人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加快修订仲裁法,健全国际商事仲裁和调解制度,在加快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和律师事务所上持续精准发力,维护我国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

新征程上,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好贯彻好全会精神这一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持续强化政治能力、法治思维和专业素养,锻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真抓实干,担当作为,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系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