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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制度”提升民政立法质量

发布时间: 2023/5/30 21:19:51
来源: 云南省民政厅


完善民政政策法规体系是民政法治建设的基石。加强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民政政策法规体系建设,是推进民政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近年来,云南省民政厅党组高度重视并系统科学推进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十三五”以来,推动修订地方性法规4件,列入省人大、省政府立法规划(计划)项目4件,制发规范性文件80余件,制定《云南省民政领域“十四五”时期立法工作计划》,全业务领域以法律为核心、法规规章和一大批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民政政策法规不断健全完善,推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富有云南特点的民政法规制度体系。

为进一步深化主题教育学习成果,以推动工作检验主题教育成果,使有限立法资源发挥更优作用,全面规范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起草工作,近日,云南省民政厅制定出台《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省政府规章草案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建立“六大制度”,助力推动新时代民政政策法规体系建设。

《规定》明确建立完善立法起草专班制度、立法计划调度制度、重点立法问题调研制度、配合立法机关审议机制、法规规章配套规定督促落实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立法工作机制,提升立法工作质量,以制度成果落实民政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民政政策法规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同时,为进一步强化厅党组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规定》明确,对法规规章草案起草、审查、提请审议等全过程各环节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重大调整、重大事项等,应及时向厅党组报告。

《规定》同时明确了省民政厅内部起草法规规章草案的工作原则、职责分工、程序等,强化对立法工作的支撑保障,并对起草过程中的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等关键环节作出较为详细具体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法规草案的起草质量和工作效率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