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云南,关注云南依法治省工作,参与法治云南建设,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携手并进共建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关注云南依法治省工作,参与法治云南建设,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携手并进共建法治国家、法治社会。

科学立法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科学立法

普洱中院、北海海事法院签订司法协作协议 构建澜沧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

发布时间: 2024/3/25 21:25:16
来源: 云南法制报


3月22日,正值第三十二届“世界水日”,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北海海事法院就澜沧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共同签订《澜沧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架起澜沧江环境资源审判和执行联动司法协作的桥梁,全面提升澜沧江流域跨行政区划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开启了地方法院和专门法院跨域司法共建共享共治新模式。

据了解,近年来,普洱中院、北海海事法院积极推行专业化审判、协同式联动执行和生态环境诉源多元共治新模式,以跨区域一体保护、资源信息共享、依法高效务实为原则,坚持整体性、协同性、预防性、恢复性审判司法理念,构建地域管辖各司其职、全域问题协同配合的司法保护协作格局。

《协议》明确,两地法院要落实澜沧江流域环资案件跨域立案全覆盖机制,建立健全案件审理辅助性事务委托协助制度、生效判决委托或协助执行制度、区域内环境资源典型案例联合发布制度、司法资源共享机制,共同促进区域内环境资源民事裁判规则不断完善,共同提升区域内环境资源行政案件裁判执行效果。

《协议》强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轮流召开一次司法协作联席会议,总结研究司法协作保护的重要事项、司法需求和司法政策,协调解决跨区域重大协作事项;建立定期研讨制度,及时收集澜沧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过程中的疑难问题,注重总结审判经验,定期组织线上、线下的业务研讨交流活动,实现培训资源共享;建立联合宣传工作制度,适时联合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在世界环境日、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开展巡回审判,以同时开庭、同时宣判、同步宣传的方式,力促社会公众环境保护意识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