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楚雄州制定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经营收益权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于2025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楚雄州出台该《办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部署安排的一项制度创新。
《办法》共五章二十条,设总则、登记范围、登记程序、登记管理、附则等内容。《办法》一是明确了林业经营收益权是指除林地所有权之外,从承包经营权或经营权拓展权能分置出来的经营收益权,包含林下经济、经济林、林业碳汇、森林康养、森林旅游等非木材生产经营活动获得相应收益和入股、托管、合作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经营获得收益的权利。二是明确了9种情形可以申请收益权登记发证,5种情形不得登记发证。三是明确了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的程序。四是明确了林业经营收益权证的作用。经营主体可凭林业经营收益权证办理流转交易、质押贷款、项目申报、示范评审和林业资产证明等事项。
《办法》的出台,为拓展林地经营权权能,引导林地经营权流转,规范林业经营收益权登记,依法保护农民和林业经营者权益,促进金融更好服务林业多元经营提供了依据。规范性文件的施行将为进一步深化楚雄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法治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