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政府批准,2020年3月9日至26日,云南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陆续向丽江市、文山州、楚雄州、德宏州、曲靖市、红河州、普洱市、昭通市等8个州(市)反馈了“回头看”督察意见。反馈采取视频会议的形式,由各州(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督察组组长宣读反馈意见,州(市)党委主要领导作表态讲话。
督察认为,8州(市)党委、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将督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制定实施了一批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措施,积极推进重点流域、区域污染治理,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并取得明显整改效果。“回头看”开展以来,8州(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严肃查处群众投诉举报案件,截至督察反馈时,督察组交办的491件群众投诉举报件已全部办结,共责令企业整改316家,查封扣押4家,限产停产20家,关停取缔12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1家,立案查处68家,罚款206万元。
督察指出,8州(市)在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面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也发现了许多问题和不足,特别是一些共性问题亟需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差距。一些地方和部门尚未真正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在思想认识、政治站位方面还存在差距,重发展、轻保护问题依然突出。如昭通市马家湾采石场一直违法开采,相关部门连续处罚,要求停产整改,但永善县政府两次以常务会议的形式同意继续开采;曲靖市生态创建工作推进缓慢,部分县(市、区)对此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年度计划未完成;楚雄州一些地方和部门工作合力不够,龙川江西观桥断面水污染防治工作缺乏系统性,断面水质达标形势严峻。
二是部分问题整改推进缓慢。曲靖市、丽江市、德宏州部分县(市、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收集管网不完善,城区生活污水未能有效收集处理;昭通市、红河州、文山州等部分地区履行整改责任不到位,对生活垃圾及渗滤液处理设施规划、建设、运行管理统筹推动不够,环境风险隐患仍然突出;昭通市、文山州、普洱市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的有色金属行业发展粗放污染严重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排查不到位、底数不清、推进不力,整改进度缓慢;文山州、普洱市、楚雄州、德宏州等部分州(市)小水电清理整治工作进度缓慢,存在等待观望、推诿扯皮、责任不清等问题,已严重滞后于整改时限要求。
三是敷衍应付整改仍然存在。普洱市思茅区将纳贺水库调整为景观用水,待整改问题完成销号后,仍将其作为主城区饮用水源使用;丽江市个别单位和部门临时编造材料应付督察,部分材料存在明显逻辑错误;德宏州芒究水库周边餐饮、烧烤店清理整治工作与上报完成整改情况不符,相关部门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应付。
四是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比较突出。群众多次反映曲靖市沾益区瑞昌饲料有限公司随意倾倒磷石膏渣等问题,沾益区未对企业随意堆放的十余万吨磷石膏渣采取相应整治措施,督促企业整改力度不足,整改工作避重就轻;文山州广南县八宝镇垃圾堆放点因焚烧烟尘、臭味等长期困扰周边居民未得到彻底解决;昭通市都香高速公路A8标段拌合站生产废水直排牛栏江,造成长达3公里长的江面变成了“牛奶河”,相关职能部门监管缺失,巡河管河治河形同虚设。
五是群众身边环境问题解决力度不够。丽江市有关部门对群众投诉的生态环境问题重视不够,对良华屠宰厂环境问题和永胜县金官电解铜厂、永胜县米厘喇嘛铜厂、永胜宝坪铜业有限责任公司等遗留问题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导致群众反复投诉;普洱市景东县江东建材城环境问题、澜沧县糯扎渡库区非法网箱养殖问题多次被群众举报,此次督察进驻期间再次被举报,存在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督察要求,8州(市)应在30个工作日内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上报省政府,并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同时要责成有关部门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下一步,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生态环境厅)将继续督促指导各地做好督察整改工作,并将对重点难点整改任务紧盯不放、跟踪问效,确保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