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云南省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实施以来,在各级相关部门合力攻坚下,全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稳步推进。
2019年,全省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水质总体稳定。按单因子评价,36个地级水源中34个水源满足或优于Ⅲ类水质要求;176个县级饮用水源中174个水源满足或优于Ⅲ类水质要求。
截至目前,云南省完成了全部县级及以上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清理整治工作;完成县级及以上不达标水源水质达标方案分类制定工作;全省327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已完成308个保护区划分方案专家审查;完成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工作。全省15个州(市)(迪庆州无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共排查上报534个问题,涉及73个县(市、区)的248个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初步完成全省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一张图”第一阶段数据集成,为下一步实现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张图”奠定了重要基础。
目前,全省上下克服疫情影响,在深入推进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清理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围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立水源保护区边界标志、整治水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3项重点工作,稳步开展其他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工作。今年内,云南省将对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已排查出的534个问题深入开展整治,实现饮用水水源地清理整治工作基本见效;完成其他乡镇级水源保护区划定;州(市)级、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分别不低于97.2%、95%。(记者 胡晓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