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安委会印发《云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从2020年5月启动至2022年12月,分为制定方案、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和巩固提升4个阶段;坚持问题、目标和结果导向,巩固2018年以来云南省开展的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成果,制定细化了“1+2+10”工作方案,即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体方案和“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个专题实施方案,以及危险化学品、煤矿、消防安全、交通运输等10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该《计划》突出目标任务,围绕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以及人防、物防、技防等方面,提出239项具体任务;突出源头治理,从规划布局、审查审批、行政许可等方面明确了部分行业领域安全源头管控具体措施;突出本质安全,把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艺技术改造、安全工程改造、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等作为整治的重点内容,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突出长效机制,立足于通过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形成一整套较为完善的制度成果,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跟踪问效。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督办、考核、线索移交、提出问责建议等措施,对整治工作不负责、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不整改、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
《计划》明确,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实现云南省安全生产事故大幅下降,较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和遏制,为云南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