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谢进 通讯员 张凯峰 曾春)今年以来,保山市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聚焦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特别是脱贫摘帽后“四不摘”、贫困预警监测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老问题,着眼解决盲目乐观、松懈厌战等新倾向,以强监督促强监管、强落实,督促提高脱贫质效。
“我们紧盯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省委反馈的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的突出问题、市委专项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区分不同阶段、不同领域、不同层级脱贫攻坚任务,制定监督清单,开展交叉检查,使监督更精准。”保山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市把监督探头架设在扶贫一线,对照清单现场进行核实,并以下看上倒查市直、县直部门存在的问题,对2个市级行业扶贫主责部门发出工作预警。
保山市盘点梳理近两年来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深入分析问题线索和案件背后的成因与特点,编印《蝇贪蚁腐——保山市基层“微腐败”和追究责任典型案例选编》1万余册,发放到相关部门和基层村组、社区。同时按照边自查、边处理、边整改、边建制的原则,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围绕资金监管、作风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制定完善体制机制。
针对隆阳区委原书记耿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案,保山市纪委监委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政策,对涉案的多名知错悔过、在脱贫攻坚战场上奋勇担当、做出成绩的干部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
今年以来,保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置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128件,问责23人,党纪政务处分45人,批评教育147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3批9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