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朱丹)记者从云南省安委办了解到,即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省安委办将对云南省16个州(市)政府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
本次督查内容主要涵盖3个方面:一是各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二是各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情况;三是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
省安委办将派出8个督查组,分两次完成对16个州(市)政府的综合督查,并对有关部门、县级政府和企业进行抽查。要求各地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如实反映相关工作情况,严禁弄虚作假。各督查组要严肃工作作风,在督查工作中要注重开展调查研究,注意研究新情况、发现新问题、破解新难题,并及时向州(市)安委会反馈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督查过程中,各督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省安委办将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督办、线索移交等手段,强化综合督查结果运用。督查结果作为202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过程考核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