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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落实“企业安静期”政策 推动行政检查创新发展

发布时间: 2024/8/22 21:02:31
来源: 中共昆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以来,昆明市各级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营商环境争创一流行动方案》,多措并举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将整治涉企行政检查过多过泛、无序检查、多头重复检查问题作为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抓手,并积极推进“一业一查”“你选我查”等行政检查新模式,推动涉企行政检查机制更加完善,实现监管“无事不扰”而又“无处不在”。

坚持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常态  着力减少行政检查事项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响应“企业安静期政策”,牵头组织市级34个部门以及19个县区、开发(度假)区完成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编制工作。全市共编制抽查计划2050个,较上一年度总计划数减少406个,进一步压缩对企业的行政检查,降低了企业被重复抽取的概率,2024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量较去年同期减少36.28%,进一步为企业生产经营减负。

打破部门监管壁垒  纵深推进“一业一查”

市级各部门积极推动制定《昆明市推进“一业一查”联合监管工作方案》,将“一业一查”联合监管扩展至养老服务机构、代理记账行业、食品生产企业等行业。官渡区、嵩明县等地积极主动探索,将“一业一查”扩展至托育机构、烟草行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食品生产企业、汽车(新车)销售行业等17个行业领域,推动“事项监管”向“行业监管”转变,对检查对象进行“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

各地积极响应“企业安静期”政策 助推企业发展“轻装上阵”

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联合税务局组成抽查组,开展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涉税事项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在科学制定合理计划的基础上,“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并注重提前与受检单位沟通,可选择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最小的时间点进行检查,有力推行“企业安静期”新模式。

晋宁区及时制定工作文件,明确将每个月的1至15日设定为“企业安静期”,在此期间,除突发性安全事故处置,食品、药品、危化品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和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特殊重点领域需要现场检查外,原则上不对企业开展行政检查,减少执法扰企,不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2024年上半年落实“企业安静期”要求检查957户、特殊情形检查512户。

石林县扎实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行“企业安静期”的通知》要求,除特殊情形外,每个月的前半月不对企业开展行政检查。2024年1-5月,石林县“企业安静期”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数46项,检查经营主体数148户;特殊情形涉企行政检查计划33项,检查经营主体88户。

嵩明县进一步创优“轻嵩办”服务品牌“高效办成一件事”的若干措施,规范涉企行政检查。42家行政执法单位以联动执法、线上巡查等形式推出“企业安静期”,营造“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良好营商环境。2024年前5个月,当地执法主体联合执法282次,同比下降53.9%;帮助企业解决问题155个,有力推动企业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创新开展食品安全“你选我查”

昆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坚持民心所向即为工作导向,在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响应“企业安静期”政策,创新部署“你选我查”专项监督检查行动,以更有操作性、针对性的行政检查为民解忧。一是汇集民意针对性检查,切实提升群众参与度,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开启专栏,与广大市民网友进行实时互动,对网友留言选出最想检查的中小学食堂、校外供餐企业,由昆明市市场监管局结合专项检查工作任务开展突击检查,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在行政检查工作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二是及时公布检查结果,确保行政检查公开透明。在开展“你选我查”行政检查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公布检查结果,也公布整改情况,累计公布检查结果4期,公布整改情况4期,公布监督抽检结果10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