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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深入开展“生态为民”行动 推动问题清单变成“幸福清单”

发布时间: 2024/9/14 21:07:07
来源: 云南日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重要指示精神,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厚植为民情怀,于2024年5月底启动全省“生态为民”行动。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中选取100个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复杂性的环保督察投诉问题,集中力量、集中精力、集中资源着力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环境问题,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操作性强的“生态为民”行动机制,架起服务群众连心桥,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聚焦急难愁盼 统筹推动整改

2024年5月至6月,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云南开展督察,督察组进驻期间,共交办受理群众举报件3143件,云南省已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求进行边督边改、长效整改,目前已办结或阶段性办结群众举报件2251件;截至8月底,全省“生态为民”行动所涉及的100件群众举报件已完成整改90件,整改率为90%,整改效率远超预定时限……

这一组组数据,是省委、省政府高位推动下,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坚持“生态为民”理念,紧盯群众急难愁盼生态环境问题,不断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的真实写照。

聚焦群众关切统筹干,省生态环境厅加强统筹谋划,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厅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生态为民”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厅领导分区域督办机制,进一步压实领导责任。集中资源力量,抽调6人组建工作专班,建立联络和定期调度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形成领导带着干、机关督促指导帮着干、全系统上下齐心干的工作格局,确保“生态为民”行动有力有序扎实推进。科学制定《全省生态环境系统2024年“生态为民”行动工作方案》,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全面部署“生态为民”工作,明确日常调度、问题研判推送、现场核查、信息公开及宣传等10项具体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省生态环境厅精准选取问题,集中力量资源盯着干。突出民生,选取发生在群众身边,为群众所急、所盼,近期内必须解决的问题;统分结合,坚持重点件与一般件相结合,优先选取集中投诉、重复投诉次数较多的举报件;涵盖污染类型多,如涉及大气、水、土壤、固废、生态、噪声、辐射、审批等投诉举报;区域覆盖广,全省16个州(市)都有纳入集中攻坚的举报件。100件举报件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典型性、复杂性,都是事关群众利益的关键事,其中涉及噪声扰民的16件、涉及垃圾扰民的12件、涉及扬尘污染的11件、涉及污水问题的11件……不少举报件涉及多类污染,此外还有涉及企业监管、公共利益损害等各类型问题。

坚持分类整改抓实干,省生态环境厅对立行立改问题紧抓“当下改”,督促各州(市)立行立改,及时解决问题,指导做好整改验收工作,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对限期整改问题,督促指导各州(市)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限,保证整改实效,确保把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办成暖心实事。

聚焦难点堵点 集中攻坚克难

聚焦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省生态环境系统集中资源力量,聚焦难点堵点,集中攻坚克难,着力解决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宜居环境。

全省“生态为民”行动启动以来,省生态环境厅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牵头责任处室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深入“生态为民”一线开展现场督导,察看整改推进落实情况。了解实情、把准脉搏,对整改进展缓慢的问题,开展督导帮扶,推进限时完成整改;对整改难度大、涉及面广的问题,实行集中攻坚,共同研究,找准问题症结,高位、高效推进,确保从根子上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100件群众举报件全部参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重点件管理,各州(市)责任部门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各州(市)生态环境局明确“一把手”负责制,推进问题整改。工作专班统筹责任单位推动问题整改,按照整改完成、同步验收销号的要求,及时督促相关牵头责任部门组织做好现场核查和验收销号等工作。开发“云南‘生态为民’行动专项应用”软件,全面实现群众举报件整改进展填报、动态跟踪,问题及时推送,验收销号同步申请、现场核查等功能,进一步减轻基层工作压力,有效打通各州(市)、厅内各责任部门之间的信息屏障。借助信息化力量,进一步提升问题整改时效。

整改工作推进过程中,全省各地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昆明市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2024年“生态为民”行动涉及昆明市的20件实事为重点,集中力量、集中精力、集中资源进行重点攻坚办理,着力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所急所盼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巩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成果,目前20件均已办结;大理白族自治州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想所盼所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油烟噪声扰民问题;昭通市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投诉举报问题中,选取部分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生态为民”行动重点整改事项,多措并举推动问题整改,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回应群众关切……

深入推进整改的同时,省生态环境厅全程跟踪督导。强化工作调度,建立日报告、周总结、定期汇报机制,厅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工作专班汇报,全面谋划、部署、推动工作。相关工作进展同步向驻厅纪检组、机关纪委报送,接受纪检部门监督,切实推动“生态为民”行动走深走实。利用“云南‘生态为民’行动专项应用”对工作动态进行全程跟踪,实时掌握100件为民实事工作进展,及时查找工作差距,有效保障“生态为民”行动顺利推进。

聚焦群众认可 抓实验收销号

“生态为民”行动实施以来,全省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聚焦满意认可,严格验收标准,确保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生态为民’要以群众理解不理解、认可不认可、满意不满意作为投诉件是否办结的根本评判标准。”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某小区门口存在广告牌光污染问题。经过整改后,小区居民高兴地说:“广告牌拆除后,终于能睡个好觉了。”大理白族自治州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堵心路”变“舒心路”,解决群众出行难,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成为历史。餐饮油烟扰民问题,群众反映强烈,两头都是民生,如何让人间“烟火气”变得不再扰民,丽江市举一反三深入开展餐饮油烟污染集中整治工作,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的联动监管机制,实行精细化网格管理,通过指导督促相关餐馆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投入使用,油烟扰民得到有效解决。整改过程中,针对同类群众举报投诉问题,生态环境部门追因溯源、查缺补漏、举一反三、长效整改。

坚持服务到位,“生态为民”行动以尽力而为、实事求是为根本宗旨,倾听民意、顺应民心。昭通市彝良县一生猪养殖户养殖粪污恶臭扰民问题长期困扰当地群众,整改过程中养殖户坦诚告知不愿意再养殖后,整改专班主动帮扶,及时联系生猪收购商,收购养殖户存栏生猪,消除污染源,清理污染地块,及时恢复耕地,整改结果得到了群众认可。

坚持公开到位,“生态为民”行动深化公众参与,及时公开办理情况,消除公众疑虑,满足群众合理诉求。有群众举报昆明市五华区昌源中路的信号塔距居民楼较近、无环评报告、存在辐射污染问题。案件办理过程中,相关部门及时召开民情恳谈会,向周边居民公开了该通信塔的审批手续及建设情况,公示了电磁辐射监测情况,充分听取市民诉求。同时,在周边小区开展通信铁塔辐射安全知识宣讲,最终信号塔所属企业迅速拆除了信号塔及附属设施,办理结果得到了市民认可。

坚持引导到位,“生态为民”行动推进过程中,对企业违法或落实责任不到位问题,既坚持严格执法,也倡导柔性执法,落实包容审慎监管理念,教育引导责任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针对临沧市临翔区净鑫洗衣店污水未达标排放、经营噪声扰民问题,生态环境部门督促企业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污水排放管理,确保污水持续有效处理、达标排放;同时引导企业调整作业时间,避免夜间和中午经营噪声影响周边居民休息;最后由临翔区人民政府牵头,协调该企业搬迁至云县工业园区。

坚持整改到位,随着“生态为民”行动深入实施,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以目标为导向,确保措施落实到位,达到整改效果。针对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小普吉村3家废弃塑料加工厂焚烧塑料,产生浓烟和废气严重扰民投诉件,有关部门迅速核实并拆除了3家塑料回收加工作坊的生产设备,对厂区产生的垃圾进行规范处置,禁止违法焚烧,对厂房出租方进行宣传教育,严禁对散乱污企业提供经营场所,加大了对片区的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防止问题反弹。

坚持宣传到位,将“生态为民”行动宣传报道工作作为提高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有效途径,全方位、多渠道开展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省生态环境厅在官网、“两微”“生态为民”行动专栏推送行动成效与进展;邀请媒体聚焦“生态为民”行动推进情况和成果开展专题报道,通过多层次宣传,切实增强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为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效,“生态为民”行动全程接受监督。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全面接受监督,以督促改。通过12345投诉热线等渠道,省生态环境厅定期复核群众重复举报情况,出现重复投诉情况,及时处置交办。同步在每一个群众举报点位设置公示牌,公开整改内容、目标及受理举报电话,向群众亮明“问题解决不到位、办理情况不满意,我们来解决”办理原则,接受群众监督。目前,已办结的90件投诉件未出现重复投诉现象,且群众满意度较高。

下一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将坚持典型引路法,以“生态为民”群众举报件整改为突破,推动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办理到位。深化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受理、解决老百姓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的做法,打造成云南生态环境系统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品牌,每年从全国生态环境投诉举报平台、省信访平台、省领导信箱等选取100件群众举报件进行办理,推动“生态为民”行动常态化、长效化、品牌化。真正做到民有所盼、政有所为,让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的成果惠及全省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