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基层民警关于优化当场处罚执法模式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切实推进“为基层减负”工作,省公安厅开发“当场处罚手机端运用模式”,选取已部署新版警综平台的昆明、曲靖、楚雄、迪庆和部署旧版警综平台的玉溪、保山等6个州(市)公安局作为试点单位,2025年1月1日起,同步开展为期1个月的试点运用工作。
一、上下联动,组织到位
为确保“当场处罚手机端运用模式”能够在全省多场景适用,省公安厅主动对接省司法厅行政复议机关,报告试点工作情况,争取支持;同时针对法律文书制作、处罚流程及权限开通、数据安全进行明确要求,制作操作手册。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多次到昆明、玉溪、曲靖、楚雄等地提供保障服务,全面收集问题困难和意见建议,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调研过程中当场解决了“录入内容字数受限”“受纸张大小限制,法律文书签名位置设置不合理”等问题。
各试点州(市)公安机关行动迅速,均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推进:一是组织领导有力。专门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组织开展试点工作。二是统筹协调充分。昆明、曲靖专门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楚雄为10县(市)统筹配备了打印设备。20天以内各试点州(市)即完成了设备配置、权限分配、业务流程培训等试点保障工作。三是创新推进工作。昆明在对执法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后,根据当场处罚95%以上由主城区办理、99%以上由派出所办理等特点,针对性地选取了5个主城区和2个较远县的15个派出所作为试点单位,最大化丰富试点样本,最大化增强试点代表性;曲靖梳理出公安机关可以作出当场处罚的63种案件类别清单,制作了当场处罚适用最多的违反旅店业、出租房和未成年人“五必须”登记等三种违法案件的处罚决定书模板规范民警行为,并组织36名法制民警和法制员直接参与到执法活动中,进行现场执法指导。
二、成效凸显,前景可期
据1月20日统计数据,“当场处罚手机端运用模式”实际投入运用不到一周,共有4个试点州(市)成功运用新模式办理了当场处罚案件(共258件,其中,昆明42件,曲靖98件,楚雄115件,保山3件)。经2月7日再次统计,共有5个试点州(市)成功运用新模式办理了当场处罚案件(共313件,其中,昆明59件,曲靖110件,楚雄131件,保山10件,玉溪3件)。截至1月底,试点的6个州(市),除迪庆报告“全州仅维西县配置了警务通手机,暂无需进行当场处罚的案件”外,其他试点州市均已成功完成了新模式在多场景下的运用工作。随着更多设备的配置到位,以及民警对新模式运用熟练程度的增强,各试点州(市)办理案件的数量将持续增加。
值得肯定的是,“当场处罚手机端运用模式”在新老版本警综平台中、在多州市和多场景的实际执法中均已成功运用。基层执法单位普遍反馈:一是新模式更加高效,使用新模式每办一件当场处罚案件平均需30分钟,比原先被处罚人到派出所接受处罚可节约至少2至3小时。二是新模式更加便捷,为基层民警增加了可选择的适用方式,为现场处置工作提供有效助力。
下一步,省公安厅将全面梳理各试点单位的成功经验做法,根据基层执法单位实际需求,制作“适用当场处罚的案件类别清单”“常见当场处罚案件处罚决定书参考模板”等执法指引,并总结“适用当场处罚手机端运用模式需要注意的问题”,拟于3月份即部署全省推广运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