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劳动争议案件逐年上升的趋势,我省打出“组合拳”,多部门联手打造维权网络,从耕作于田间地头的农民到奔忙于街头巷尾的外卖小哥,再到辗转于工地一线的农民工,都能在这张“保护网”中找到维权捷径。
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7.86万件
近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2024年,全省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7.86万件,同比上升28.33%,调解成功率达84.55%,仲裁结案率为99.46%,对于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风险、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安全稳定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与省委政法委、省高院、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等九部门共同联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方针,提升协商调解工作服务社会能力。
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基层调解组织建设专项行动,截至去年底,全省共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3424个,共有专兼职调解员8823名,组织1546个调解组织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共办理案件802件。会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省总工会、省检察院等部门联合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已建立调解平台94个,有效破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难、多头跑”问题。
去年,我省85%以上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通过调解化解,较好地维护了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安全稳定。
此外,我省研究制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受理规范、仲裁受理规范,推进繁简分流,不断优化办理流程,聚焦重要时间节点,突出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重点群体,围绕追索劳动报酬、确认劳动关系等主要劳动争议类型,提升劳动争议调处效能。进一步落实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机制,确保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得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
法院在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中再发力
依法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一直是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近年来,我省法院系统在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上取得了大量工作成效。
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三庭庭长赵光喜介绍,近年来,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贯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利益并重理念,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出发点,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落脚点,公正高效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妥善化解劳动纠纷。2023年、2024年,全省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1026件,结案29347件。
全省三级法院均设有专门办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业审判庭或合议庭,邀请具有劳动法律或化解劳动争议经验等的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省高院通过发布典型案例、法答网解答、劳动纠纷实务问答、提审案件,以及定期巡回指导等方式加强对下指导,统一案件裁判尺度和标准,提升劳动争议审判的专业性、公正性和权威性,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同时,发挥司法建议对预防劳动争议发生的积极作用。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全省法院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中发现相关单位、职能部门等未严格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履职不到位等引发纠纷易发多发的,向相关单位部门发出司法建议。2023年、2024年,全省法院向用人单位、行业协会、行政主管部门等发出司法建议45份,对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起到了积极作用。
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法治保障
2022年新修改的《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中,新增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邮政管理等部门应当指导新业态企业依法规范用工,建立健全集体协商机制,优化劳动者关爱服务,保障劳动者权益,并协助同级工会指导和推动其建立工会组织”等规定,为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
2024年,省总工会与人社、交通运输、邮政等6部门联合开展“集中行动季”,切实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办实事、解难事;创新推出关爱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十件实事”;推动10家头部平台企业在滇分支机构工会组织全覆盖;建成24小时智能化工会驿站890个、各级“最美工会驿站”676个,依托工会驿站组织百日集中服务行动,服务户外劳动者80万人次;做实“工会温暖进万家”工作,全省工会累计筹集资金2.34亿元,走访慰问一线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65.7万人次。
同时,各级工会深入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会实践,在工会法治宣传教育、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劳动用工指导、劳动争议多元化解等工作中,都把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摆在突出位置,着力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劳动者遇到矛盾纠纷可以这样办
近年来,省司法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云南实践,目前,我省已建成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6万个、乡镇(街道)司法所1432个,同时建设了覆盖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等辖区1.7万余个人民调解委员会,涵盖劳动争议、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多个领域。
当劳动者遇到矛盾纠纷时,可以选择以下方式寻求帮助:拨打12348云南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热线提供7×24小时全天候接听服务,并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互转,由律师接听电话,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省级话务平台设置“农民工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专用通道”;可以通过司法所、村(居)民委员会配备的云南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或者通过“云南掌上12348”公众号、一部手机办事通,自助获得智能法律服务咨询、在线申请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服务。
同时,在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设置了劳动者绿色通道,在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部分地区还在人社部门劳动纠纷诉前调解中心设置法律援助窗口,配备工作人员提供法律咨询、诉讼代理等“一站式”服务,实施容缺受理等便民措施。同时加强与工会沟通,协调联动,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的,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提供法律援助。对于申请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免于核查经济困难状况。
“劳动者遇到劳动纠纷需要调解时,可以到其户籍所在县(市、区)司法局,乡镇(街道)司法所、村(居)民委员会及相应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云南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马红说,对于劳动关系简单,纠纷事实清楚,涉及人员不多的劳动争议纠纷,可以通过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帮助调处解决;对于劳动关系复杂,纠纷解决难度大且涉及人员多、涉及领域广的劳动争议纠纷,可以通过由县级司法行政、人社、工会等部门联合建立的劳动争议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进行调处,调解组织会根据当事人纠纷情况,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力量,综合运用和解、协商、调解等方式,帮助当事人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实质化解,对有给付内容且又不能及时履行的,调解组织会积极引导帮助当事人向辖区内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