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楚雄彝族自治州纪委监委探索建立了“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的“捆绑式+协作式”工作联动机制,整合二者的力量,分别实行工作、责任、奖惩“捆绑”,提升派驻监督效能。
“工作联动机制既破解了监督方式单一、监督力量不足等难题,又形成了监督合力。”楚雄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刘谦说。据了解,该工作机制由1个监督检查室对应4个派驻机构,建立1个“捆绑式”工作组,每季度共同研判驻在部门政治生态不少于1次,并及时将日常监督、“蹲点式”“体验式”监督和开展专项调研检查中发现的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州管干部问题以及提醒谈话、诫勉谈话情况向派驻机构通报;派驻机构发现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和领导干部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及时向监督检查室通报。
同时,该州纪委监委还制定出台《“2+1+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办法(试行)》,由州纪委监委监督和审查调查室、所联系县市纪委监委和州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州委巡察机构为工作责任主体,发挥各自优势,联动开展日常监督和重点领域专项检查、联动办理重点问责事项、联动查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等。该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正在推广运用该工作联动机制。
截至目前,楚雄州纪委监委5个监督检查室和20个派驻机构共联合开展监督检查163余次,共发现问题126个,督促整改118个。(记者 谢进 通讯员 徐燕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