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离不开法治坚强护航。
2019年,云南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聚焦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稳步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在推进云南高质量发展中展现了检察新担当、新作为。
服务中心大局检察监督有力有效
去年9月,在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作为下,金沙江流经玉龙县的9个乡镇、59个村委会都挂上了“金沙江流域(玉龙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督公示牌”,人民群众发现破坏行为可及时举报,督促相关部门查处、整改。
保护好金沙江“一江碧水、两岸青山”,是云南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服务保障中心大局的一个方面。2019年,全省各级检察院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积极投身平安云南、法治云南建设,依法惩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刑事犯罪,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9年,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1077件4226人,起诉570件4993人:批准逮捕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受贿、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名的黑恶势力“保护伞”86人,起诉148人,省人民检察院对6366件影响重大、疑难复杂、具有典型意义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积极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和金融诈骗类犯罪600余人,起诉涉“套路贷”“校园贷”“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间借贷”类犯罪,批准或决定逮捕影响扶贫工作及涉及扶贫资金类犯罪60余人,支持农民工维权起诉1300余件。
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侵犯产权及企业家合法权益犯罪,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民事、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为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精准服务和保障民生。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犯罪,校园欺凌暴力犯罪,侵害农村留守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合法权益犯罪,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利益。
深化公益诉讼厚植群众获得感
2019年10月,大理白族自治州检察院在苍山世界地质公园举行“大理苍山生物多样性共建公益诉讼保护基地”揭牌仪式。从此,苍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多了一把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安全锁”。
如何更好守护群众的公共利益?全省检察机关扛起公益诉讼职责使命,探索创新有效实现途径。
省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受理公益诉讼案件6000余件,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保护等领域。
通过办案共督促修复被损毁和违法占用林地、耕地10514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240余公里,督促清理固体废物12210吨,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养殖场134个,收回被欠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被套取、冒领的国家补贴资金2.8亿元。
数字的背后,凝结着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职业担当和检察智慧。
检察机关还通过持续有力推进“金沙江流域(云南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行动”、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专项行动,不断拓展公益诉讼范围,真正把人民的利益还给人民。
也是在去年,云南公益诉讼工作迎来了制度发展上的重要时刻。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对检察机关受案范围、司法机关调查取证、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上都进行了细化和规范。
“决定的出台对当前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作出规定,有利于弥补漏洞和不足,推动形成公益保护的强大合力。”省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说。
创新未检工作撑起权益保护伞
2019年6月,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专家咨询委员会成立,聘任34位国内、省内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领域的专家学者担任委员。这在全国省级检察机关尚属首次探索。
建立该委员会,旨在推动云南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和司法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走向专业化、取得新实效。半年来,委员会举办工作座谈会、案件研讨会、专题讲座8次,指导全省3个全国未成年人创新实践基地开展工作,有效促进了未成年人保护理论界和实务界的良性互动。
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继续发挥“捕、诉、监、防”一体化的职能优势,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坚持特殊保护理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审前分流作用,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2019年,依法不批准逮捕14130人,同比上升31.37%;提起公诉70018人,不起诉4948人,全省未成年人案件不捕率、不诉率均大幅上升,许多涉罪未成年人得到及时帮教重新回归社会。
在全国妇联表彰的2019年度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中,云南检察机关7个集体、2名个人榜上有名。省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说:“荣誉是鼓励,更是责任,云南检察机关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积极主动作为,为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