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云南,关注云南依法治省工作,参与法治云南建设,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携手并进共建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关注云南依法治省工作,参与法治云南建设,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携手并进共建法治国家、法治社会。

公正司法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正司法

“昆明中院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成立 16名家庭教育指导员持证上岗

发布时间: 2022/5/19 21:08:41
来源: 云南法制报

516日上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共青团昆明市委、市司法局、市妇女联合会等6家单位共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共同签订了《关于联合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聘请16名家庭教育指导员,以法治的力量护航家庭教育。该中心的成立标志着昆明市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正式启动。

七种情形启动家庭教育指导

据昆明中院副院长孟静介绍,7家单位共建的“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家庭教育指导中心”,集家庭教育指导、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回访帮教、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多功能于一体,旨在帮助监护人掌握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督促监护人切实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提升科学实施家庭教育的能力,保障涉案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实现青少年利益最大化,建设幸福家庭与和谐社会。

中心成立后,对符合下列情形的案件将启动家庭教育指导:

一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社会调查报告、心理干预报告等在案证据材料显示未成年被告人成长经历、家庭环境等存在监护缺失或者监护不当的;

二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过程中,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怠于履行法定代理人义务的;

三是未成年人被害案件中,社会调查报告、心理干预报告等在案证据材料显示未成年人被害原因存在监护缺失或者监护不当的;

四是未成年人被害案件审理过程中,未成年被害人的监护人怠于履行法定代理人义务的;

五是家事案件中,证据材料显示存在监护缺失或者监护不当的;

六是婚姻家庭案件中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的;

七是经第三方机构评估,人民法院认为监护人存在其他危害涉案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行为,有必要启动家庭教育指导程序的。

家庭教育指导的方式分为一般预防性的家庭教育指导和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一般预防性的家庭教育指导,由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及入驻法院的合作婚姻家庭咨询师、心理咨询师指导;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由家庭教育指导中心选派家庭教育指导员确定家庭教育指导计划,实施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

多举措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近两年来,昆明全市两级法院审理的19000余件未成年被告人刑事案件和家事案件,均在兼顾情、理、法的基础上,深耕调解及家庭教育工作,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近12000件,占比60%,调撤率远高于其他类型案件。

“从审判效果来看,以调撤方式结案不仅有利于化解父母双方产生的矛盾,也有利于离婚后的父母双方协同配合抚养未成年人,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孟静说。

昆明中院历来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设专门审判庭即未成年审判庭对家事案件和未成年被告人刑事案件开展专业化审判。在家事审判中融入警示教育,在刑事审判中融入家事教育,两类案件均介入心理咨询师充分评估未成年人心理,并对家长做亲职教育,对如何抚养教育孩子、如何处理离婚后未成年人心理创伤、如何解决因离婚导致的未成年人犯罪进行心理干预,对未成年被告人及家事案件中的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矫治和心理关爱,实现涉未成年人家事纠纷调解、教育工作全流程覆盖。

同时,对未成年被告人刑事案件通过圆桌审判方式营造非对抗的刑事审判环境。通过围坐圆桌,“寓教于审”拉近公诉人、审判人员与未成年被告人的距离,为后续家庭教育、调解及心理干预等工作打下基础,帮助未成年犯改过自新,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此外,注重程序正义,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在向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送达起诉材料时,了解、听取未成年人性格特点、社会交往、家庭情况、成长经历及实施被指控犯罪前后的表现等,并对未成年人的家长进行家庭教育;对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切实保障其辩护权;在审理过程中对未成年人进行帮教,由法官、检察官、家长共同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为听障未成年被告人提供翻译人员,确保其能顺利参加诉讼。通过这些途径,为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中心工作

中心成立后,如何推进各项工作,更好地开展家庭教育,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共建单位各有措施。

孟静表示,法院要确保实质化运行,切实加大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力度。特别是有线索显示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监护缺失或者监护不当,导致不良后果发生的,或者可能影响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案件,要专门制定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方案,以个案指导为切口逐步积累经验,形成长效、稳定的制度和做法。同时,要注重探索行之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模式和方法,优化工作质量和效果;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升家庭教育指导的能力水平。

共建单位代表、市妇联副主席王朝晖表示,“中心”的成立,是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到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的探索和构建,体现了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助力良好家风建设、心系社会发展的拳拳之心,也是人民群众和广大家庭的热切期盼,更是对家庭教育促进法赋予妇联组织和多个部门重要任务的落细、落实。“中心”的成立,将深入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