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文山州税务局深刻把握“枫桥经验”内涵,建立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聚焦行政调解和争议化解,做到矛盾“源头化解”、纠纷“就地解决”。截至目前,全州共办理涉税争议调解咨询事项160件次,调解成功率100%,在全省司法工作会议作现场交流,有关经验做法相继被人民网、法治日报、中国税务报、云南法制报等各级媒体报道21次。
一、“品牌互建”提升活力,搭好特色服务“擂台子”。规范管理发挥品牌效应
文山州税务局“调解中心”坚持“7有”标准,即有工作品牌、有办公场所、有专业队伍、有管理制度、有工作台账、有工作专线、有业务培训,倾心打造“法调映初心 蓝润滇东南”调解中心品牌。通过标准化的工作平台、规范化的调解流程、专业化的人才队伍、特色化的品牌塑造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咨询和调解服务。引领共建打造品牌矩阵。充分凝聚全州法制力量,鼓励各县市局在融入本土特色党建文化的同时,进一步落实“调解中心”品牌创建,通过强化党建共建、税企互动、服务共赢,切实将组织优势转化为争议调解优势,在交流互鉴中共同奏响品牌创建“和谐曲”。引领孵化“句町蓝纽带 桃源连心桥”“萤火工作室”等八个调解品牌并挂牌实体运转,形成“1+8+N”的品牌矩阵,得到地方党委政府及司法部门高度认可。扩大影响延续品牌价值。将“调解中心”打造为法治宣传教育平台,将法治宣传、教育疏导工作贯穿咨询调解全过程,实现法治宣传教育与矛盾纠纷化解有效结合。截至目前,利用“调解中心”师资,开展“为‘民’讲法聚民心”、“为‘军’送法暖人心”、“为‘企’送法提信心”等普法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活动260余次,借助纳税人学堂、现场培训等开办学法培训班10余期,提供“面对面”法律咨询服务300余次,切实提升税法遵从度,营造良好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二、“队伍互融”形成合力,锻造基层治理“先锋队”。育人“摇篮”描绘十步芳草
坚持“属地优先、短期轮岗、全面提升”的原则,拟定《文山州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培养和使用办法》,建立调解人才库共享联育机制,通过开展公职律师执业培训、跟班学习、轮岗锻炼的方式,加强公职律师的全面培养,不断夯实人力基础。通过评先评优、遴选倾斜等措施激励税务干部积极参加司法资格证考试,为公职律师队伍注入“新鲜血液”。截至目前,全州税务系统注册公职律师共计15名。树人“锦囊”助力互通有无。联合文山州司法局印发《税务律师参与司法实践锻炼活动的通知》,合力打造全省首例“1+8”州县联动司法实践锻炼平台,先后选派6名税务公职律师到政法委、司法局、检察院等部门交流锻炼,共治办理行政复议、民事诉讼案件及法律援助案件21件,参加案卷评查10次。此外,联合印发“调解中心”实施方案和工作规程,明确争议受理范围,建立前有专岗、后有专室的工作架构,共同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联席“平台”促进协同共治。借助《云南省税收征管保障办法》,积极与检察院、市场监督局、统计局等部门建立联席机制,探索多部门联合调解工作路径,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维权渠道,更好发挥对涉税争议调解的引领作用,实现从“单兵作战”向“内外协同”转变,有效夯实税源基础。
三、“数智互联”促生内力,健全线上线下“组织网”。方便快捷,问题线上“一键”办理
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利用“码上反映 马上办”线上平台,有效打通纳税人缴费人与“调解中心”的时间和空间壁垒,实现“意见一键直达、问题即时解决”。针对线上平台收集到的问题及时分办至业务部门核实处理,“调解中心”启动工作机制,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注重时效,纠纷前台“源头”化解。深入一线,将“调解中心”办公场所设置在办税服务厅,公职律师、外聘律师和业务骨干轮流坐班,确保第一时间介入争议事项,实现矛盾争议就地化解。强化“调解中心”与业务部门的上下联通,对需要开展集体讨论、实地核查、法制审核等问题及时传导,确保有效处理。统筹人力,疑难杂症“联合”调解。积极构建八县(市)税务局联同协调机制,协调州县公职律师资源,联合调解风险较高的争议事项,实现“域内单调”逐步升级为“跨域通调”,着力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有效优化营商环境。
下一步,文山税务将深刻把握税费征缴矛盾的新变化,在云南省税务局税费征管服务转型升级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围绕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税费争议事项,推进基层矛盾“源头化解”,进一步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以高质量、高水平的税收现代化工作服务好中国式现代化发展迈向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