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8日,洛河乡法冲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件统规联建过程中发生的房屋宅基地纠纷,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确保了洛河乡统规联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法冲村委会某组村民新房实行统规联建,由某建筑公司中标兴建。2019年6月15日,该组村民普某新房已建部分出现裂缝等质量问题,普某多次与建筑公司协商处理及赔偿事宜未果,遂十分恼怒,威胁要邀约亲朋好友殴打建筑公司施工人员。为防止双方当事人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械斗等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恶性事件,法冲村调委会一是及时做好双方当事人及家属的思想稳定工作,让他们停止争吵缓和矛盾;二是邀请专业人员到现场勘查,并对相关干部、群众进行调查,查明事实真相;三是调委会多次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谈心交心,摸清双方真实想法,有针对性地向双方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缩小分歧。6月18日在调解时机成熟后及时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出:普某房屋已建部分出现裂缝等质量问题,承建建筑公司负有完全过错责任,应当予以处理和赔偿。普某不耐心与建筑公司协商,威胁要殴打施工人员而激化矛盾也是错误的,应当停止威胁。经调委会耐心细致地法律政策讲解和思想教育疏导,终使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一、由某建筑公司对普某新房已建部分的裂缝进行处理,确保房屋质量安全;二、对普某新房后续建盖部分加大水泥和钢筋用量,保证不出现影响房屋安全的裂缝等质量问题;三、某建筑公司一次性赔偿普某房屋损失人民币:贰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