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以来,陆良县多举措、多层面、多方式、多渠道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正式实施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定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活动
陆良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第一时间下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实施方案,对全县《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正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宣传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自8月以来,全县各普法执法单位相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学习活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纳入党委(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主题党日、职工例会等场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内容进行深度研学,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表率,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各领域落地生根,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筹划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集中宣传
陆良县委普法办联合县司法局、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公证处、板桥镇等单位利用板桥镇集市之机在板桥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册、接受法律咨询等方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内容。工作人员现场向群众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的重要意义,明确告知该法典生效时间及废止的部分条款。面对群众的疑问,工作人员结合相关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章节的特色亮点以及具体适用规定,引导群众尊法守法用法。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认知度,增强了法治观念,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宣传活动中发放《民法典与生活同行(图解版)》等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咨询30余人次。
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治讲座
陆良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联合县委普法办、县司法局、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县域内各律师事务所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团,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普法宣讲。同时邀请曲靖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讲团深入马街、小百户、芳华、召夸及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法治讲座,宣讲员从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入手,结合高空抛物、物业矛盾纠纷、离婚冷静期等热点问题,运用各类实务案例,深入浅出的进行普法宣讲,让文本上的法条“活灵活现”地展现在大家面前,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学法热情。
下一步,陆良县将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把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当前及今后普法工作的重要任务,结合职能职责带头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梳理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将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贯穿执法、司法和行政管理服务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