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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以法治“硬保障”助推优化营商环境 “软实力”

发布时间: 2024/4/7 21:24:39
来源: 中共红河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


营商环境是稳定市场信心、激发经济发展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近年来,红河州不断整合司法行政力量和法律服务资源,立足职能、强化措施、依法护企、暖心安商,全力做好“司法服务”大文章,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努力以更高水平司法服务保障红河经济高质量发展。

科学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前提,近日,红河州印发《关于红河州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项目禁止收取招标文件费用及禁止设置投标报名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的出台,打破了红河州电子化交易的隐性门槛和壁垒限制,杜绝招标(采购)文件的歧视性和倾向性问题,进一步助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化、透明化、法治化。按平均每份招标文件1000元,对照2021年10000多投标家次计算,预计全年至少可为企业降低交易成本1000余万元,切实降低企业负担,保障投标企业公平竞争合法权益,营造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

诉前调解是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手段,能有效降低衍生纠纷,实现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红河州工商联商会调解工作措施不断完善,研究制定《关于开展诉调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规范商会调解组织运作,积极推进商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力争县市两级工商联商会调解组织实现全覆盖。此外,积极开展工商联与法院共商共治,完善“人民法院+工商联+商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联合州中院出台《多元化解民营企业矛盾纠纷工作实施意见》,全州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工商联商会调解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建立“矛盾纠纷化解信息系统”,联合开展调研走访,对于涉及商会会员的一般性案件,探索人民法院直接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向商会调解组织推送调解模式,促进了商会调解机制与诉讼程序有机衔接。

红河州不断深化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民营经济经营主体矛盾争议调解中的实践运用,充分发挥万所联万会及现有合作机制的作用,引入合作律所律师、税务部门注册会计师等职业人员参与商会调解,组建“工商联+商会+专业人员”调解团队,整合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资源和力量,推动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多渠道响应民营经济经营主体诉求,降低民营经济经营主体权益保障成本,打造集普法、争议调解、法律咨询于一体的“一站式”调解服务平台,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一链条化解,建立“纵横协同、互融互动、共享共治”的矛盾争议调解工作格局。

畅通企业诉求传递反馈机制,有助于了解企业的急难愁盼问题。开远市检察院通过业务研讨、公开听证、旁听庭审等方式,搭建检企联系桥梁,畅通企业诉求传递和反馈渠道。2023年以来,邀请工商联及担任政协委员的民营企业家参与疑难复杂案件公开听证1场,旁听庭审3次。以座谈、实地调研等方式对涉案和涉及整改2家企业“点对点”“面对面”开展合规指导及检查6次,督促整改的同时倾听企业发展诉求和法治需求,让企业零距离了解检察工作,感受检察护企新作为。

下一步,红河州将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更严的要求,持续提供优质高效的政策供给和法律服务,加大法监督力度,为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