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司法协理员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大理州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基层法治建设的新途径、新方法,探索建立司法协理员队伍,进一步缓解基层法治建设人员配备不足的压力,为基层司法所工作注入新活力。
加强制度建设 强化引领推动
为进一步抓实司法协理员试点工作,大理州以制度推动为抓手,不断强化制度建设。今年年初,州司法局、州委编办、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探索建立司法协理员制度的贯彻落实意见》,围绕强化工作合力和司法协理员的数量配备、招聘管理、工作待遇等四个方面作了明确和要求,为县市开展司法协理员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7月制定印发《大理州司法协理员管理办法(试行)》,全面建立司法协理员准入条件、日常管理、考核奖惩等有关工作制度,按照选聘、系统内转化、社会招聘等方式,强化人员准入,合理确定司法协理员薪资标准,依法保障司法协理员劳动用工、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增强岗位吸引力。同时,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规范使用管理。
落实人员转化 工作见行见效
各县市积极开展司法协理员工作,出台相关措施意见,落实司法协理员人员招录及管理等问题。目前,按照“专人专岗”与“一人多职”相结合的方式,将原有司法所临聘人员全部转隶为司法协理员,实现人员力量使用效能最大化。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劳务派遣等方式新招录司法协理员14名,进一步为司法协理员队伍注入力量。
创新开展司法所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工程
按照州、县、乡分级培训的原则,积极举办基础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不断提升司法协理员的业务能力和实战能力,进一步筑牢为民“服务站”。依托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积极组织司法协理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积极组织司法协理员参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通过对社会矛盾纠纷情况的动态掌握,及时发现和就地化解不稳定因素,做到对纠纷风险点科学预警、科学研判、及时处置。充分发挥司法协理员扎根基层的优势和作用,依托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进一步推广使用12348法网、法律服务机器人等公共法律服务设施设备,常态化为村民普及法律常识,解答日常疑惑,提供法律建议,不断提升基层法治建设和综合治理质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