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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做好“加减乘除法” 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驶入快车道

发布时间: 2025/4/16 21:34:57
来源: 中共保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保山市以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为抓手,以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为目标,通过建机制、广宣传、抓质量、促和谐,做好“加减乘除法”,不断提升行政复议质效。2024年新收行政复议申请605件,经复议后被诉的仅15件,且无一件败诉,97.47%的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阶段实现案结事了。在全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抽评中,保山市被评定为优秀。

制度建设做“加法”,加强工作规范化。聚焦行政复议规范化,建立健全接待登记、案件受理等十一项制度。同时,编制行政复议工作手册,收录涉及行政复议的重要文件、办案文书、档案整理及常用法律法规,便于“新人”快速上手。聚焦构建良性互动的府院联动机制,与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违法问题,相互通报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情况。与人民法院建立“2+N”的行政执法反馈机制,针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复议机构和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进行专题反馈,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聚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难问题,制定《保山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报制度》,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实行一季度一通报,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保山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两年保持100%。

复议便民做“减法”,减少群众“来回跑”。着眼提升行政复议知晓度和便民度,在政府网站公示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构信息、联系方式、行政复议范围、受理条件、申请程序及文书格式样本,方便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咨询。通过“掌上复议”小程序接收行政复议申请,同时在市本级及五县(市、区)司法局设置行政复议接待窗口,在人民法院设置行政复议引导服务窗口,在全市76个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在企业相对集中的地方设置行政复议服务点,使行政复议窗口前移,打通行政复议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着眼将行政争议引入行政复议渠道,拓宽行政复议受理范围,试行“容缺受理”,对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的案件先行受理,让申请快受理、群众少跑路。保山市2024年新收行政复议申请案件数较2023年增长90%以上,越来越多的行政相对人选择行政复议维护合法权益。

案件办理做“乘法”,乘势笃行提质效。深入学习宣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落实新机制、新要求、新程序。紧盯效率提升,强化案件分类审理。坚持审理标准不降、质量不减,实行简案快办、繁案精办、要案慎办。对案情简单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对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除听取意见外,根据案件的不同类别采取不同的审理方式:对于案情复杂、涉案人数众多的山林土地权属纠纷案件,全部进行实地调查和现场核实;对涉企行政争议,征询调解意愿到位并尽量组织调解和解;对重大复杂案件,采取听证方式审理。紧盯质量提升,强化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评查。建立案件办理质量评查工作机制,采取“县(市、区)自评+交叉评查+市级抽评”的方式开展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评查,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案件评查结束立即开展培训,做到案件评查“整改快、规范快、见效快”。保山市2024年办结行政复议案件593件,办结率为95.95%。

争议化解做“除法”,除去矛盾促和谐。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突出能动复议理念,将调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建立行政复议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机制,分案前、案中、案后三个阶段进行调解。受理前要求行政机关与申请人沟通,动员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审理中要求行政机关对行政行为进行自查,对存在问题的主动自纠,复议机构加大案件调解和解力度,促使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调解和解,让申请人主动撤回复议申请。对需要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案件,强化行政复议决定书释法说理,案后与申请人进行充分沟通,让申请人认可行政复议决定,减少经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的比例。保山市2024年行政复议调解和解率为18.32%,经复议后被诉的占比仅为2.53%,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充分显现,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