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破产审判是人民法院发挥司法职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
近年来,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理念,将破产资产处置作为释放市场资源要素、促进产业升级转型、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搭建“府院联动”平台,将破产审判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谋划,坚持“一案一思路”“一企一方案”,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0年以来,通过破产重整,3家陷入困境的企业获得新生,盘活不良资产3.65亿元,其中,鑫源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入选云南法院破产典型案例,石卡雪山景区破产重整一案得到省州领导批示肯定。
强化“府院联动”,全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司法保障。破产作为企业退出市场的最后一个环节,事关整体营商环境生态,也是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互相交织的焦点,尤其是涉及民生及欠薪等诸多敏感问题,稍有不慎,极易诱发社会风险。为此,迪庆法院构建“府院联动、市场导向、差异处置、专业审理”的破产审判模式,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治智慧、审判智慧助企重生。
石卡雪山景区是迪庆州久负盛名的国家4A级旅游景区,是境内距香格里拉机场、香格里拉火车站最近的综合性旅游景区,也是境内唯一具备观光条件的立体性生态文化旅游景区,由香格里拉市蓝月山谷公司和石卡雪山公司共同经营。因公司股东多、经营管理不善和疫情影响等多重原因,2021年被迫关门停业。2022年11月,蓝月山谷公司、石卡雪山公司共同债权人云南创意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向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裁定受理该申请。
由于企业规模较大,资产处置面临困难。迪庆两级法院紧扣迪庆文旅产业的发展战略定位,立足服务发展大局,紧盯企业挽救、职工安置、资产处置、信访维稳等重点工作,多次向州委、州政府进行专题报告积极争取支持,严防“一破了之”。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实地调研,找准问题症结,明确提出“立足依法办案、彻底化解矛盾、盘活景区资源”的工作要求,并成立由州委政法委牵头的工作专班,先后召开7次协调会议解决企业破产难题,依法引导企业从“破产清算”向“破产重整”转变。
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法院主办、市场自治、多方参与。通过全州上下历时十一个月的不懈努力,石卡雪山景区引入投资人携资进入,新招募的企业已全面接手,213户村民和70名员工反映的诉求得到实质性化解,关停景区已投入提升改造,让企重生,该案是迪庆法院强化“府院联动”,助力危困企业新生的一个缩影。
关口前移保民生,因企施策救治纾困提升破产审判温度。企业破产,关乎法律与经济、社会与民生,一旦进入破产程序,可能衍生出一系列社会问题,破产处置工作的目的不仅是“破”,更是“立”。
近年来,迪庆中院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主动增强服务大局意识,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协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指导辖区法院积极发挥“破产重整”办案主体作用,因企施策精准选择适用重整、和解、清算程序。按程序依法完成破产审查、受理、指定管理人、债权人申报和审核、财产管理和调查、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批准重整计划及终结重整程序等工作。
针对石卡雪山景区破产重整一案,迪庆两级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挽救优质企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用系统思维推进案件办理,指导管理人量身定制资产“激活”方案,按法律程序完成资产评估、审计工作、发布投资人招募公告、招募新投资人、制定并提交重整计划、执行重整计划、资产移交等事宜。一边盘活企业优质资源,一边寻找潜在投资主体,强化“破”中求“立”,实现“破”中求“进”,最终迪庆州开放投资集团在公开招募竞拍会上以10356万的价格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全票通过重整计划债权草案,对职工债权以100%进行了清偿,按比例兑现了拖欠213户村民的反哺资金6745780元,其他普通债权人的债权得到了依法保障。
目前,案件中拖欠、清偿的款项已全部兑付,重整投资人正有序开展规划提升改造工作,最大程度保障了债权人利益,同时盘活了4A景区旅游资源,景区在完成改造正常运营后将有望成为全州旅游业新的增长点,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推动危困企业“涅槃重生”。
抓队伍规范履职,切实抓好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破产审判不是“一破了之”,还要实现各层面效益最大化。为此,迪庆两级法院选优配强破产审判力量,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了破产审判专业团队,落实《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审判指引(试行)》,细致甄别有挽救价值的企业,将进入破产清算的企业转入破产重整程序,全力提升破产审判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
一是构建破产审判长效机制。推动建立《迪庆州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方案》,构建由党委政府牵头风险管控和事务协调、法院主导司法程序、汇集多方专业力量的管理人主办重整事务的“府院联动”统一协调机制,变“单兵作战”为“多方突破”。
二是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队伍建设。全州法院均建立了专业破产审判团队,通过向资深破产审判专家学习破产案件办理经验,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汇报破产案件办理情况,难点问题,用好法答网学习交流,实现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迪庆两级法院破产案件承办人的一对一指导,一问一解答,破产审判队伍从开始的不会办、不能办,过渡到会办、能办的破产专业审判队伍。
三是深化破产审判监督管理。院庭长带头办案的同时严格落实破产案件“四类案件”监管和“阅核”要求,院庭长切实履职尽责,定期听取破产案件汇报,对破产案件进行全流程把关监管,切实增强破产法官化解社会矛盾、处理应急事务、协调各方利益的综合素质。
“破产审判工作肩负着促进企业优胜劣汰、推动资源优化配置、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重要作用,关乎经济发展、民生福祉和社会稳定。”迪庆两级法院将总结经验,强化能动履职,以“如我在诉”意识,坚持“多重整救治、少破产清算”理念,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助力“危机”企业找到发展“新机”,真正做到救企业、促发展、惠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