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失信主体合法权益,2025年以来,省统计局及时制作印发《统计领域信用修复温馨提示》,在统计执法检查中创新实行“两书同达”,取得良好成效。
2025年4月,省统计局在认真梳理了统计行政处罚和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并深入学习信用修复条件、方式、流程等相关政策规定后制作《统计领域信用修复温馨提示》印发至各州市、县市区统计局。要求各州市、县市区统计局在统计执法检查中坚持做到“两书同达”,即在送达《统计行政处罚决定书》或《统计严重失信企业认定决定书》的同时,一并送达《统计领域信用修复温馨提示》,主动告知被处罚企业(单位)统计行政处罚或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网站、最短公示期及信用修复条件、期限及流程等内容,主动服务企业,方便被处罚企业(单位)及时掌握信用修复流程和有关政策,及时开展信用修复,减少失信成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截至2025年7月,省统计局依法依规按期移除3家企业统计行政处罚和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协助10家企业申请并提前移除统计行政处罚信息。省统计局在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中创新实行“两书同达”,主动服务企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做法,受到被处罚企业(单位)的普遍认可。
下一步,省统计局将持续优化信用修复“两书同达”工作机制,严格规范涉企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在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中加大统计信用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推动统计调查对象信用监管从“事后惩戒”向“事前预警、事中引导、事后帮扶”转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法治意识,持续提高我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