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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推行“以案定补、以件计补”调解激励机制 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源头活水”

发布时间: 2025/9/9 21:40:13
来源: 中共楚雄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


人民调解作为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具有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独特优势。然而长期以来,村(社区)调解员普遍面临“自掏腰包跑调解、费时费力无回报”的困境,交通费、通信费自理,甚至还要承受当事人的指责咒骂,“贴钱出力还受气”的现状制约了调解队伍的积极性,也影响了矛盾纠纷化解效率。为破解这一难题,大姚县出台深化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调解强化基层治理工作方案,在全县推行“以案定补、以件计补”激励机制。建立与工作量、难易度挂钩的调解员补贴体系,从制度层面保障村(社区)调解员的合理报酬。

全县12个乡镇结合实际,量身制定差异化工作细则。在补贴标准上,综合矛盾纠纷性质、难易程度、社会影响等因素,将矛盾纠纷划分为简易、一般、复杂和重大4个层级,设定差异化补贴标准。在流程管理上,建立“申请—审核—公示—兑付”闭环机制,由乡镇平安法治办牵头,联合司法所、派出所组建评审小组,每半年对调解案件真实性、规范性进行核查评审发放。在激励方式上,各乡镇每年对村(社区)调委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行评比,并给予奖励。在经费保障上,通过县级补助一点、乡镇经费挤一点的方式,确保奖补资金及时足额保障。

该机制落地实施一年以来,全县129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累计受理各类纠纷1264件,成功化解1256件,调解成功率达99.4%,较机制实施前提升2.3个百分点,其中,化解多年积案23件,预防矛盾纠纷激化8件,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目标。随着调解成效提升,全县已累计兑付奖补资金10.8万元。据县一站式调解中心回访数据显示,通过该机制调解的纠纷中,群众满意度达98.7%,95%以上的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无一起因调解不当引发二次纠纷的案件,推行“以案定补、以件计补”机制,彻底扭转了基层调解员“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情况。

下一步,大姚县将优化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把纠纷化解效果、群众评价纳入补贴核算体系,同时加大调解员业务培训力度,持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本土化实践,为平安法治大姚建设注入持久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