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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宣威市以“潮汐摊位”破题 让城市“烟火气”与“整洁度”双向奔赴

发布时间: 2025/9/26 19:05:17
来源: 中共曲靖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宣威市紧扣规范行政执法要求,锚定“规范执法、疏堵结合、服务民生”主线,突破传统城市管理“一刀切”模式,将规范行政执法要求贯穿“潮汐摊位”规划、管理、服务全过程,在城区科学设置4处便民“潮汐摊位”,既破解了占道经营治理难题,又守住了民生温度与执法底线,打造出“执法有力度、服务有温度”的城市管理样板。

一、问需于民+依法依规,精准选址筑牢执法“合规线”。坚持“群众需求为基、法律依据为准”,将规范执法的“严谨性”与民生需求的“实用性”深度融合,扎实推进摊位选址工作。一是多维调研兼顾“民意”与“法理”。成立由党员干部牵头的调研专班,通过“居民代表座谈会+商户走访+摊贩恳谈+线上问卷”四重渠道收集诉求,同步邀请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对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等法规,梳理“不占用消防通道、不影响主干道交通、不干扰居民正常生活”的选址硬性标准,确保调研过程既听民声又合法规。二是科学选址强化“公示”与“监督”。结合调研数据筛选出5处候选点位后,通过市政务网、社区公告栏、“小说城市”等平台,对点位方案、法律依据、征求意见方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累计收集群众反馈意见23条,最终确定美奂新城西南区、双龙三小周边、开源桥附近、幸福城D区闲置地块4处合规点位,实现“民意、法理、规划”三方统一。

二、建章立制+规范履职,精细管理守住执法“廉洁线”。为避免“潮汐摊位”沦为“无序摊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制度化管权、规范化用权”为核心,制定《便民潮汐摊位管理细则(试行)》,将规范执法、廉洁执法要求嵌入管理全流程。一是明确“权责清单”,执法有依据。严格遵循“错峰经营”原则,明确超时段经营的劝导、整改、处罚流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设定“首次劝导、二次警告、三次取缔资格”的阶梯式处置标准。限定经营品类为农副产品、便民小吃等民生项目,严禁销售易燃易爆、假冒伪劣商品,执法人员每日开展“业态核查”,对违规摊贩现场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并登记执法台账。与120余名摊贩签订《潮汐摊位经营承诺书》,明确“摊内整洁、摊外无垃圾”要求,同步约定“摊走地净”的清洁标准,承诺书副本留存执法中队备查,实现“责任可追溯、违规可追责”。二是强化“规范履职”,执法有温度。组建“党员执法先锋岗”,要求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优先采用“柔性劝导”方式纠正不规范行为,杜绝“粗暴执法、随意处罚”;在每个摊位区域设置“执法监督牌”,公开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及纪检监察室投诉电话,接受群众对执法不公、吃拿卡要等问题的监督。截至目前未收到相关投诉。三是落实“动态巡查”,管理无死角。实行“定人、定岗、定时”巡查机制,执法人员每2小时对摊位经营情况进行1次检查,重点核查“是否超线经营、是否落实卫生责任、是否存在违规业态”,巡查记录实时录入“曲靖市城市管理智慧平台”,实现执法过程“全程留痕、阳光透明”。

三、惠民利民+廉洁高效,实绩实效赢得群众“信任线”。自“潮汐摊位”运行以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以“规范执法”保障“民生实效”,实现“城市管理、民生便利、廉洁执法”三重突破。一是市容秩序与执法规范双提升。通过“规范引导+阶梯处置”,城区占道经营现象较此前下降80%以上,乱扔垃圾、乱堆杂物问题基本清零;执法台账显示,摊贩违规整改率达100%,无因执法程序不规范引发的行政复议,群众对城市管理执法的满意度提升至90%。二是民生便利与就业保障双落地。周边居民“家门口购物”需求得到满足,新鲜果蔬、便民小吃等商品日均交易量达300余笔,节省居民购物时间成本;120余名流动摊贩告别“打游击”状态,月均经营收入稳定在3000—5000元,其中8名困难群众通过摊位实现“家门口就业”,切实缓解民生压力。三是文明执法与作风建设双深化。依托“潮汐摊位”管理,同步开展“执法为民”作风整顿,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等内容,建立“执法人员廉洁承诺制”,杜绝“人情摊”“关系摊”,确保摊位分配、日常管理全程公平公正。用“规范执法”守护“民生温暖”,既破解了城市管理“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难题,又彰显了行政执法“为民、务实、清廉”的底色,得到了群众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