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剑川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各项目标任务,在新发展阶段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新进展。
坚持党的引领 锚定法治政府建设政治方向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全面领导,将党的领导贯彻于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及时召开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和2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部署2025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修订《中共剑川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剑川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将法治政府工作与全县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二是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重要指示以及政策法规的学习,政府常务会学习法律法规19次,有力推动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三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每年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开展督察和年终考评,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单位严肃开展约谈整改,有效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深化放管服改革 推动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是全面推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根据省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关于调整行政权力事项工作要求,及时调整完善权责清单,2021-2025年期间,共调整行政权力事项970项,其中增加73项,取消42项、承接15项、划转92项、调整(行使主体、职权名称等)499项;二是按时按质完成全县乡镇履职事项清单编制、审核、公布工作,8个乡镇清单执行版工作事项平均915项;三是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推行同一政务服务“五级十九同”。县级承接1402个事项,174个政务服务事项列入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其余1288个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1218个服务事项(依申请六类权力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中非涉密事项总数)中1209个事项实现网上可办,占比99.26%;四是合理授予窗口权限,提升窗口服务质效。办事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开展服务评价19408次,其中差评2次,已按规范完成整改。五是推动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全县“一部手机办事通”自然人实名认证数69587,法人实名认证数为5165,累计办件量473109件,总活跃用户40619个。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一是深入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有序实施以“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为核心的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所有审批事项承诺办结时限在法定办结时限的基础上缩减75%以上;二是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在云南省“证照分离”改革确定时限的基础上再压减三分之一。建立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全县具体改革事项清单共76项,其中直接取消审批8项,审批改备案5项,实行告知承诺13项,优化审批服务50项;三是扎实推进国务院和省州关于涉企行政执法工作,把落实助企纾困政策、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紧密结合起来,压减重复或不必要检查事项,不给企业“添麻烦”“造困难”,发现问题50多个,并及时开展整改,切实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减轻企业负担。
完善制度体系 提升政府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是坚持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就行政执法、守法普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过程中遇有重大问题向本级党委请示报告;二是提高公众参与度。除依法需要保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一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的意见。先后对《剑川县消防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剑川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沿用2023年补偿标准》等重大事项组织了专门听证,收到了良好效果;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及时开展废改立等工作,《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经省州审查批准后于2025年3月1日实施,废止《剑川县促进矿产品商贸流通企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剑川县主要经济指标考核奖惩办法(试行)》《剑川县2021年度工业企业升规奖补方案》3份。四是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通过向云南省展腾律师事务所统一购买法律服务,指派公职律师担任相关部门法律顾问等灵活方式,实现党政法律顾问全覆盖。2025年,重新启用金华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人员增加3人,基层法律服务力量进一步增强。
规范执法行为 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效能
一是执法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年内开展行政处罚51804件,行政强制2794件,行政征收13948次;二是结合县纪委、监委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对当前影响全县的乡村振兴资金使用、医保资金管理、养老服务、涉残领域、农村自来水管理、套取社保基金、农村“三资”管理、行政执法领域“两违四乱”等方面的专项整治,重点解决行政执法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杜绝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现象,通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法治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三是强化综合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培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5期350余人,通过集中培训和提供课件组织自学等多种方式开展行政执法知识学习,实现了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全覆盖”。组织完成2批次执法资格考试,154人参加执法考试,151人通过考试,通过率高达98%,有效提升了执法队伍的法治素养和执法效能。四是持续深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改革工作,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完成剑湖湿地管护局、剑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选取工作;五是启用“剑川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有力提升了行政执法监督的权威和公信力。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次,抽取170件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经评查优秀85件,占比50%,合格79件,占比46.5%,不合格6件,占比3.5%。
健全监督体系 强化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结人大代表建议154件、提案122件,按时回复率为100%,办理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二是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办结行政诉讼案件9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率达100%,无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执行积案。加强府院联动制度建设。制定《剑川县人民政府 剑川县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实现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优势互补、效能叠加,及时解决法治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三是坚持“复议为民”理念,积极构建多渠道行政复议申请途径。2025年,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6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2份。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落实“信息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制度,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凡政府或部门的信息要求一律公开,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为100%,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行使;五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主动公开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设置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箱,及时处理并反馈投诉信息,接受公众监督,防止权力滥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