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审计厅先后向省统计局移送了保山市、普洱市、德宏州有关地区统计违法线索。省统计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后分别将相关问题线索转交普洱市、德宏州、保山市统计局立案调查,并对执法检查对象、检查统计指标、检查时限和工作纪律等提出明确要求。
省统计局加强对保山市、普洱市、德宏州统计局督促指导,密切跟踪工作进展情况,保山市、普洱市、德宏州统计局认真制定执法检查方案,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执法检查组对相关企业(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查清省审计厅移送相关统计违法线索。对检查发现的相关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依规依法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对检查发现的相关统计违法企业(单位)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及时将执法检查及处理情况反馈省审计厅。
近年来,省统计局持续推动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协同贯通,2023年,省统计局、省审计厅、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的实施办法》,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协同贯通形成制度机制。省审计厅持续加强对统计造假问题的监督检查,2025年以来,省审计厅向省统计局移送统计违法线索6件,省统计局依法依规办理并及时反馈,省统计局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向省审计厅报送年度审计工作建议。
下一步,省统计局将持续深化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协同贯通机制,进一步凝聚防治统计造假监督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