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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会实践云南品牌 绘就工会参与基层治理新“枫”景

发布时间: 2026/5/21 21:46:42
来源: 云南省总工会


近年来,云南省总工会深入落实全总“559”工作部署,聚焦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深化“工会+”协作联动机制为牵引,举全会之力、聚各方之智,着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会实践云南品牌,为提升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凝心聚力。

一、在“联”字上求合力——构建“一盘棋”联动格局

一是系统谋划强保障。把全面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会实践纳入向全国总工会和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的重要内容,及时汇报进展,争取重视支持。积极促成省政府与省总工会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支持工会在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中充分发挥作用的建议》,联合省高院、省检察院、省人社厅、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和“一函两书”推进会,五部门印发《云南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操作指引》,为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会实践营造良好制度和政策环境。省总工会主要领导带队,连续三年与省委政法委、省高院、省检察院、省人社厅、省司法厅召开工作交流会商会,发挥省级协同单位示范带动作用,制定落实会议纪要,推动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全覆盖建立“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协作联动机制,所有县级工会以轮驻等方式入驻同级综治中心工作。在总结2024年与省高院发布职工维权典型案例基础上,2025年省总工会等5家省级协同部门,联合召开云南“工会+”五方协作联动、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新闻发布会,发布协作联动成效及职工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同时联合省高院、省人社厅等部门举办“同堂培训”,打造“信息互通、标准统一、效能叠加”的治理共同体。“工会+”协作联动机制写入了2026年省两会高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州(市)司法局长会议工作报告,工作体系不断健全,各方资源持续凝聚,形成有力做好职工群众维权服务工作、有效预防化解劳动领域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近期,围绕落实最高检赴全国总工会走访交流、听取意见时的工作要求、2025年共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交流会商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和协商工作座谈会精神,省总工会主要领导再次逐一拜访省委政法委、省委国安办和省高院、省检察院、省人社厅、省司法厅、省工商联等部门,明确协同事项,增强协同效能,持续做优省级、做强州(市)、做实县(市、区),健全信息共享、阵地共建、工作共推、活动共办的长效制度。

二是改革赋能增动力。积极争取有关省级部门支持,推动把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会实践纳入省委年度综合考评范畴和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台账,纳入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考核体系。抓住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云南开展工会法执法检查的大好机遇,积极争取人大、政府等各方面支持,促成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的决定》,强化劳动者权益法治保障,推动健全“普惠性和特殊性”职工维权服务体系。省总工会多次传达学习全总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举措;全委会、常委会进行重点安排,相关要求写入省总工会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要点。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实现“十五五”规划目标任务建功立业的决议等省总工会重要文件中,均作出重点谋划安排,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会实践成为工会服务中心大局、服务职工群众的响亮品牌。

三是点面结合提质效。制定工作方案,在搞好勐腊县、呈贡斗南花卉产业园区2个单位先行先试基础上,选择52个县(市、区)和3个企业开展试点培育,并引导鼓励各级工会结合实际选择试点培育单位,推动形成“点线面”多维发力的良好局面。珍惜全总下拨的争议调处、法律援助、工会枫桥专项资金,结合各地实际差异化制定经费补助方案,引导各级工会主动对接综治中心、人社、法院等部门,寻找案源、深挖潜力,倒逼能力水平提升。在此基础上,2024年以来,省总工会先后投入900余万元专项资金,引导各级工会压实责任,注重投入,细化落实“五个一”等重点任务,更加深入扎实地做好组织动员、激励引导职工、职工维权服务职工群众工作。坚持问题需求导向,在省总工会领导带队开展的年度重点课题中,设置相应调研内容,形成调研报告,推动调研成果转化。省总工会主要领导多次深入先行先试单位和试点培育区域(企业)调研督导,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和工作推进会,不断总结推广经验,强化示范带动。在去年联合省委政法委和省级5个协同部门召开视频推进会的基础上,今年将组织召开现场推进会,加强宣传引导和品牌塑造,推动工作扩面提质增效,打造更多工会自己的“园区枫桥”“企业枫桥”“驿站枫桥”。

二、在“防”字上求主动——协同用好“一函两书”

一是强化制度支撑。立足预防为主、源头治理、抓早抓小,协同法院、检察院及政府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深入推进涉工法律规定执行监督专项监督行动,做到未病先防、既病防变、病后防复。在出台《云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基础上,先后制定云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实施细则、“一函两书”工作方案和操作指引,联合省检察院发文,建立健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协作机制,提出具体落实措施,构建劳动法律监督新格局。

二是扩大组织覆盖。采取单独建、联合建等方式,推动全省县以上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全覆盖,基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覆盖率达80%,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实现全覆盖。省总工会通过领着干、带着干、教给干,省总工会带头举办培训班、组织研发线上培训系统,组织全省各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培训,推动实现2万余名监督员培训取证。

三是推动敢用善用。省总工会本级针对职工休息休假、女职工权益、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和汛期安全、推进工会组织建设、导游人员权益维护、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治理欠薪等重点维权事项,带头向全省用人单位发出多份劳动法律监督公开提示函,指导带动全省工会大胆运用“一函两书”制度,加大源头防控、动态监管、监测预警、隐患治理力度,推动形成劳动法律执行监督闭环。积极运用“工会服务职工法务云”,为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开展劳动法律监督提供适时、泛在的专业支撑。部分地方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纳入综治网格员队伍,实行“网格+监督”双员合一。2025年,红河州的经验入选全总重点工作创新案例;两会上省高院报告指出通过支持起诉、督促履职帮助追讨欠薪5786万元。

三、在“调”字上求实效——打造“一站式”解纷平台

一是建好省级平台。创新工作方式,成立“工会+”五方联动实体化阵地——省总工会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加大全省重大劳动争议的联合调解,2025年示范办理劳动争议案件78件;在省人社厅成立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和工会法律服务工作站,成立省劳动人事仲裁院派驻省总工会仲裁庭,加大职工法律援助服务和劳动争议裁调、诉调对接力度。

二是夯实基层基础。指导建立工会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构(站、点)目前达160余个,与人社等部门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一站式调解中心目前达98个,在270多个工会驿站、司机之家加载法律服务功能,推动工会法律服务走进基层一线、走到职工身边,力求最大限度地把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化解在诉前。

三是注重工作结合。2025年,全省各级工会把“12351”服务职工热线与工会参与劳动争议调处、劳动法律监督、劳动用工指导、法律援助服务等工作相结合,服务职工群众15万人次,帮助挽回经济损失2844万元,化解劳动领域风险隐患528个。

四、在“融”字上求深度——打造“一地一品”特色矩阵

一是用好综治中心平台。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指导州(市)、县(市、区)地方总工会依托综治中心“一中心多平台”优势,与人社、司法、信访等部门建立矛盾纠纷“统一受理、分流处置、闭环反馈”机制。普洱市在市、县综治中心接待大厅设置劳动争议受理窗口,市、县、乡(镇)三级贯通协同。楚雄州永仁、禄丰等县(市)总工会在县综治中心设立劳动争议多元调解中心,构建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体系,实现职工维权一门通办、一站办结。大理州云龙县创新实践“工会+综治+法院”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模式,推动工会“第一哨”主动接单、综治中心统筹协调、法院司法保障的三方联动,奏响了基层社会治理的解纷“三重奏”。

二是突出“边”字特色。西双版纳勐腊县依托口岸综治中心设立“国门工会维权服务站”,打造覆盖县、乡、企三级的“七位一体”劳动争议调解室,组建以省劳模、省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领头的调解队伍,用民族语言调解,联合老挝工会开展跨境调处。

三是服务重点产业。昆明呈贡斗南花卉产业园区整合工会、法院、人社、司法等资源,依托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站和工会驿站,打造“15分钟劳动争议调处服务圈”;推行“流动仲裁庭+巡回法庭”上门服务,开发“云花维权码”实现“指尖维权”。

四是鼓励基层创新。昆明盘龙区“智慧维权一体机”、官渡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安宁市“多方联动”等创新实践竞相涌现,形成了“一地一品、各具特色”的生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