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云南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委依法治省办、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以实践为导向法治人才培养的十二条措施》,坚持“实务、实战、实效”导向破解法治人才培养目标不聚焦、责任不清晰、路径不明确、需求不匹配、机制不健全、渠道不畅通等瓶颈,通过“4个更加注重”补短板、填空白。
更加注重打通“谁来教”的壁垒。加强人才双向交流互聘,培育法治实务专家师资,通过解决挂职交流、人才互聘、实务导师等问题,建立涵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法律服务、涉外法治等领域的法治实务专家师资库,强化动态跟踪管理。
更加注重破解“怎么教”的难题。探索建立“校内理论导师+校外实务导师”的“双导师”制度,协同开展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模拟商事调解、模拟检察听证会、行政复议模拟听证会等实践教学,构建“教、学、研、练、战”一体化体制机制。
更加注重补好“如何育”的短板。深化“部门+高校”合作,加强法治基地建设,建好用好法治智库,创新实务合作路径,依托省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省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等平台,建立“学术资源+实务案例”共享机制。
更加注重体现“看效果”的导向。加强理论研究成果转化运用,通过信息专报、咨政报告、发布白皮书等形式提升资政效能。建立日常联络、定期互访、协商会商等机制,明确10余个责任部门协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问题,压实各方责任。
不少法治实务工作部门和高等学校表示,十二条措施务实管用,通过“小切口”精准破题,补齐了全省法治人才培养的交流互聘、师资建设、实践教学、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理论研究、资源共享等方面的短板和弱项,对提升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质效,推进法治云南建设立足新起点再上新台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