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结合起来,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落实好《云南省“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有关平安云南法治云南建设的各项部署,按照司法行政“一个统筹、四大职能”要求,扎实做好全面依法治省各项重点工作,切实增强边疆治理能力。
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定不移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旗帜鲜明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忠诚履职尽责,奋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履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协调统筹职能,坚决贯彻执行和健全完善党领导全面依法治省的各项制度机制,加大对州(市)、县(市、区)法治建设指导力度,尽快制定更科学、更可行的《法治云南建设规划(2021-2025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云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云南省司法行政“十四五”规划和“八五”普法规划。
加快形成完备的制度体系
坚持依法治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云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完善法律规范、法治实施、法治监督、法治保障和党内法规体系。坚持和完善以人民为中心制度,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省各领域全过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更好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继续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突出矛盾和问题。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要求,按照“三个定位”发展要求,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整合行政执法队伍,探索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下沉和延伸,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提升执法的质量、效率、公信力,更好地把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依法治省社会基础。
切实提升监所治理能力
以安全为底线、改造为宗旨,创新监狱、戒毒、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制度,坚持以人为本、攻心治本,努力向社会回送守法公民。严格依法办理监狱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推动将罪犯文化教育纳入监狱驻地教育规划,全面推行监区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监狱管理制度,切实提高监狱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监狱监禁与社区矫正有机衔接制度,全面深化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依法配齐配强社区矫正专门力量,加强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水平。
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
紧紧围绕“十四五”主要目标中“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中“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要求,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按照“一条主干、四张网”模式推进“三大平台”业务数据融合一体化,加大12348热线平台全天候“1对1”服务力度。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加强欠发达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均衡配置城乡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全面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加大正面宣传和典型引领,强化教育培训,努力锻造新时代司法行政铁军。
作者:赵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