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云南省林草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明确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云南林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战略定位,服务“十四五”时期林草改革发展和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到林草资源管理全过程,坚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
《规划》指出,到2025年,全省公众对林草保护发展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明显提升,全省林草系统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显著增强,“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制度健全、职责完备、覆盖全面、精准高效的林草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基本建成。
《规划》涉林草系统的重点内容为按照“建设生态文明排头兵”的定位,全省林草系统要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标“十四五”时期林草工作新任务新目标,归纳整理全面推行林长制、科学绿化、林草生态保护修复和“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改革举措在法律法规中的制度依据,加强重点工作涉及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用法治手段推动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在林草领域的贯彻落实。围绕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大力宣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突出宣传与生态环境保护红线监管、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和六大水系保护修复、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继续加强与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悉范围,提高公民素养。引导群众在法律框架内规范行使林草资源使用权,形成依法开展经营利用活动、履行法定义务的普遍观念,促进林草产业健康发展,森林草原质量不断提升。
此外,云南省林草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法律法规应知应会清单和学法情况统计表同步印发,为广大林草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提供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