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迪庆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2年9月1日颁布施行以来,迪庆州把贯彻实施《条例》作为依法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创新工作机制、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方面出实招,有力维护了新时代新迪庆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经济发展的良好局面。
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条例》施行以来,迪庆州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进一步完善推进新时代迪庆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适时调整充实州委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工作职责,凸显主导和主体地位,民族工作委员制及工作协调机制分别覆盖34家委员单位和26家成员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充分发挥引导作用,社会公共服务场所将民族团结相关内容融入行业准则。出台《中共迪庆州委迪庆州人民政府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迪庆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了管根本、管长远的工作机制和法治保障。制定出台《迪庆州打造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全面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增效、提档升级。
以普法宣传教育铸牢意识形态主阵地。构建大宣传大教育融媒体机制,将《条例》宣传工作纳入民族团结进步月系列专题活动之一,在迪庆州各级媒体开设宣传专栏,进行常态化宣传,形成了“报纸上有文、电视上有影、广播上有声、融媒体有形”宣传格局。以“五个第一”机制和“八五”普法规划为保障,将《条例》学习作为全州各级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主题党日学习专题内容,形成了领导干部带头学、各级部门集体学、民宗干部专门学、基层干部重点学、宗教教职人员宣传学的浓厚学习氛围。将《条例》纳入“八五”普法重点内容,抓好全民普法教育,各族群众对《条例》的法律意识得到提升。
增进文化认同,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建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习宣传教育“四必学”机制,在全州各级学校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推进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大力实施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工程。积极组织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连续13年举办自治州9月民族团结进步月系列活动,通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使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融入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有形有感有效。
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共同富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常态化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坚持民生优先,新建高标准农田、推广种植高原特色农作物,香格里拉产业园区优化提升步伐加快,积极推进梅里雪山景区、虎跳峡景区、巴拉格宗特色小镇品质提升和塔城田园综合体建设,打造系列精品旅游路线和乡村旅游产品,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惠及民生为导向,交通建设持续发力,丽维高速、金江二级公路实现开工,新香维、香乡、维巨公路加快推进,丽香铁路配套基础设施全部建成,水利建设稳步推进,持续实施5G网络深度覆盖和4G网络补盲工程,“数字迪庆”建设步伐加快,城市风貌管控和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升,持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乡村面貌明显改善。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稳步提升。
着力打造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开展各类民族节庆活动,常态化组织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的民族民间歌舞展演交流互鉴平台,迪庆州在2022年云南省第十二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中参赛的3个节目取得1金2银的好成绩。加强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劳务输出、支医支教、代表人士参观考察等工作,推动州内外各族干部群众交流往来,2022年与毗邻8个县(市)达成《滇西北跨区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圈合作框架协议》。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全域创建行动,成功创建1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12个省级示范单位、1个省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深入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共实施1个示范乡、38个示范村(点)、2个示范社区。启动实施“三江腹地石榴红”行动工程,进一步推动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让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
强化依法治理,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始终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进民族工作,及时修订、调整、完善现行的地方民族工作法规实施细则和政策措施,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严格落实“三个不简单归结”和民族宗教工作“一网两单”制度,基层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更加健全。落实省、州、县三级同步监测监管影响团结稳定问题机制,定期开展形势分析研判,不断巩固全州民族团结的良好局面,不断夯实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在迪庆的实践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