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视频会见是司法行政机关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监狱服刑罪犯与其亲属、监护人通过司法行政承载网进行视频语音交流的一项新举措,作为对传统亲情会见的补充、提升,突破了时间、空间限制,有效解决了家属因身体不便、经济困难、交通不畅等原因导致的会见难问题,同时通过亲情关怀、感化,有利于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和管教效率。目前,我省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已实现全省监狱、县(市、区)司法局、基层司法所全覆盖。为规范全省远程视频会见工作,云南省司法厅制定了《云南省远程视频会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自2023年5月4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突出惠民政策。第五条明确规定远程视频会见是一项惠民工程,不收取任何费用,充分彰显了司法行政为民、便民、惠民的理念。
二是明确会见范围。第三条明确规定凡是在云南省监狱内服刑的罪犯(外国籍、无国籍罪犯除外),均可开展远程视频会见。
三是提供会见便利。第六条明确规定罪犯的亲属、监护人为非云南省户籍人员、居住地人员的,可以就近向云南省内县(市、区)司法局提出远程视频会见申请,经批准后由县(市、区)司法局或指定辖区司法所进行视频会见。为既不是云南省户籍人员,又没在云南省居住的罪犯亲属、监护人会见提供了便利。
四是提供网络申请服务。第八条明确规定罪犯的亲属、监护人可以通过远程视频会见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申请,更加便民。
五是突出解决证明难问题。第三十五条将实践中遇到的证明材料进行了不完全列举,在确保监管安全的前提下,即使不能提供证明材料,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帮助证明,尽量做到符合条件的能见尽见。
六是审核方便快捷。第三十六条对罪犯亲属范围进行了不完全列举,便于实践中县(市、区)司法局、司法所比对、审核,避免具体工作过程中出现因对亲属范围的解读、把握不准,导致一些亲属、监护人无法实现视频会见。
七是明确审核时间限制。全文明确规定了监狱、司法局、司法所回复的时间限制,避免出现久拖不决的情形,及时解决申请人急难愁盼的会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