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山市司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参考相关国家部委执法文书框架体例,充分借鉴有益经验,编制《保山市行政执法流程(试行)》和《保山市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范本(试行)》,为全市各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提供参考适用,有效解决执法程序和文书不规范的问题。
《保山市行政执法流程(试行)》严格遵守法定原则和正当程序原则,以图表的方式明晰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行政处罚(一般程序)、行政强制一般程序规定,注明关键环节和注意事项,切实为执法人员提供程序指引。《保山市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范本(试行)》着眼规范文书制作使用,共设计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行政处罚(一般程序)、行政强制4大类93个具体执法文书模板和相关内部审批流程模板,涵盖了立案、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和处理、权利告知、法制审核与集体讨论、决定、执行、案卷归档等阶段的主要行政执法文书类型,并依据《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等规范标准,为每份文书格式编写使用说明,明确制作要求,做到程序合法、文书规范、格式正确。
此次编制工作,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下步工作中,保山市司法局进将一步创新和改进执法监督工作,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力提高行政执法质效,为保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