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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林草执法规范化、制度化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出台相关文件规范有关事项

发布时间: 2023/11/16 21:43:23
来源: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生态文明建设和林草事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指明了新方向。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通过出台具有指导性、方向性的规范性文件,推动林草执法规范化、制度化,促进云南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

加强资源管理 实现可持续发展

当前,云南省森林资源保护培育成效明显,森林生态效益得到了较大发挥,但在森林经营方面还存在经营目标不明确、方式不当、经营主体积极性不高、森林质量有待提高、森林多重效益多种功能没有充分发挥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全面提升森林可持续经营水平,10月末,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云南省关于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充分听取基层心声,对基层在森林经营活动中存在的痛点、难点问题一一作出回应,主要包含分类经营、组织领导、科技支撑、资金保障、人才培养和宣传等内容,依据当前的管理形式和管理目标对森林资源提出了分类分区进行保护、经营、利用和管理的具体指导。

《指导意见》的出台,对增强森林资源的供给、调节、服务和支持等多种功能,充分发挥森林水库、钱库、粮库和碳库功能,促进全省林业高质量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强化行政执法 提升监管效能

机构改革后,云南省林草职能职责发生较大调整,同时林草法律法规近年来更新频繁,尤其是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的修改和颁布使林草行政执法事项有了较大变化,原省林业厅2015年制定的《云南省林业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已不能满足当前行政执法需求。

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制度,规范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行为,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于近日印发了《云南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裁量权实施办法》等3个文件(以下简称《裁量权文件》)。

《裁量权文件》包含《云南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裁量权实施办法》《云南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云南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减免责清单”(2023年版)》3个部分,分别明确了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制定和适用林草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原则和要求、由林草主管部门行使的173项行政处罚和17项行政强制事项的具体适用情形和处罚幅度,以及1项减轻处罚、2项从轻和6项免于处罚的行政处罚事项的具体适用情形,并对行政处罚中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处罚和从重处罚四种情形进行了列举。

《裁量权文件》为指导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依法、规范、公平、公正行使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裁量权提供了依据,是省林草系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积极推行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意见的有力措施,对切实维护人民合法利益和云南林草资源生态安全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