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力绘就法治云南新画卷
茶忠旺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要求“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近年来,我们把推进法治云南建设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3815”战略发展目标的重要举措,在一体推进法治云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上不断发力,为中国式现代化云南实践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人民群众对云南法治建设综合满意率由2017年的91.09%上升到2023年的97.09%。
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全过程
党对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的领导坚强有力。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法治建设体制机制,构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牵头抓总,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4个协调小组积极推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齐头并进的组织领导体系,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格局。把坚持党的领导具体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在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全局、制定法规规章、出台政策措施、解决重大问题、办理具体执法案件中,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结合,确保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首要内容,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培训轮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在法治领域把“十一个坚持”落实落细。围绕全面依法治省重大问题、制约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突出问题、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开展48项重点课题调查研究,真正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践难题。
法治云南建设系统推进。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对法治云南建设的具体思路、路径、举措作出系统谋划和周密部署,先后制定《法治云南建设规划(2021—2025年)》、《关于完善市县法治建设议事协调工作机制任务清单》等系列政策文件,搭建起法治云南建设的“四梁八柱”,法治建设步入“快车道”。紧盯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落实和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加大法治建设在绩效考核体系中的分值权重,有效运用法治督察、述法、考核方式倒逼法治建设责任全面落实。
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
安商惠企的法治环境持续优化。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进“减证便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先后两批次公布全省125项证明事项清单。建设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全国范围147个事项、西南六省(区、市)148个事项、泛珠区域九省(区、市)165个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制定《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云南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提质23条措施》等文件,持续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着力优化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法治保障服务和监管,组织全面评查2021年以来全省涉企行政执法、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和司法案卷,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损害营商环境案件进行全面倒查和源头纠治,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高质量立法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解决高质量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问题提供制度化方案。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先后制定《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和《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等省政府规章,对九大高原湖泊实行“一湖一条例”,以高质量立法服务高质量发展。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一支队伍管执法”,进一步厘清各层级执法职责,提高执法综合效能。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质升级,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依法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粗暴执法、执法不规范等问题,抓实道路交通和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有关措施,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持续推进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评查,及时纠治行政行为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问题,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水平提升。
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把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作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将示范创建工作指标细化为230项重点任务,确定50个省级示范创建候选县(市、区)并实行动态管理,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努力打造法治政府建设标杆。楚雄州牟定县和红河州开远市被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2023年,命名20个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
始终坚持把法治社会建设作为重要支撑
充分发挥普法和依法治理在引导全民守法方面的“主阵地”作用。持续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积极探索全民普法云南新模式,推动普法工作与基层治理有机结合、相互促进,不断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强化普法责任制,推动普法有效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各环节,让群众在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和每一次管理服务中感受公平正义,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信仰法治、崇尚法治的浓厚氛围。聚焦法治宣传工作的短板弱项和重点区域、重点对象精准发力,提升普法针对性、实效性,夯实普法基层基础。运用“五用工作法”,开展“法治宣传固边防”等活动,破解边境民族地区普法难题。组建省、市、县三级161支77694人的专项普法工作队,将专项普法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命案防控攻坚、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学生安全突出问题整治等相融合,2023年全省信访总量、命案案件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均大幅下降。
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方面的“服务保障”作用。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统揽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法律顾问、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教育、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实施,完善“云南智慧公共法律服务云平台”,深度整合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为群众提供全时空法律咨询和服务。深入推进“万所联万会”机制,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持续深化涉外法律服务。持续开展法律援助降槛扩面,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实行应援尽援。
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化解在筑牢社会安全稳定方面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抓前端、治未病”,统筹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多元化解。整合基层资源和力量,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各类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万家”等活动,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施行诉调对接等机制,持续推进民事纠纷在前端快速解决。多措并举完善特殊人群社会安全隐患化解,提升刑罚执行对象和戒毒人员教育改造(矫正)质效,促进安置帮教对象顺利回归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作者:中共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