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正式施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政策在全国范围内落地。当天,在昆明工作生活的户籍地为广东省汕尾市的杨先生与广东省深圳市的朱女士,在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婚姻登记处,凭借居民身份证及无配偶签字声明,顺利完成结婚登记,全程无需提供户口簿,成为云南省首对通过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政策领证的新人。
据悉,按照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只需持身份证及无配偶签字声明,即可在全国任意县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离婚及补领证件,无须再提供户口簿。这一改革不仅解决了流动人口“多地跑”“折返跑”的痛点,而且通过数据共享和智能核验,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目标。
据了解,为了确保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政策顺利实施,云南省民政部门依托全国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数据共享,确保身份核验、婚姻状况查询等环节精准高效。截至今年5月,全省婚姻登记历史数据已基本完成补录,为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政策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数据支撑。当事人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可线上预约,昆明等地已通过设置材料预审专用邮箱,为当事人提供材料预审渠道,工作人员提前核验身份信息及声明真实性,预审通过后现场可迅速完成登记。此外,全省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均设立独立颁证厅,配备专职颁证员,并将“全国通办”业务流程纳入年度培训课程,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跨省核验规则及应急处理机制。
婚姻登记“全国通办”不仅是地理距离的跨越,而且是服务理念的革新,让婚姻登记不再是简单的盖章办事。近年来,我省婚姻登记正在向婚姻服务延伸。
不断丰富婚姻登记的内涵和有关外延,积极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促进家庭和谐稳定。全省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已实现婚姻家庭辅导室全覆盖,各地通过购买服务、发动志愿者等方式,提高辅导服务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扎实开展婚前辅导、家庭关系调适、离婚疏导等服务。2024年,全省依托设置在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家庭辅导室,共为5万余对有离婚意向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开展婚姻家庭辅导(离婚疏导)工作,其中有1.8万对(占总数的35.27%)通过疏导后,主动撤销离婚申请、放弃离婚念头,有效挽回即将解散的家庭。全面提升婚姻登记和颁证服务质量,增强当事人结婚登记仪式感、获得感、幸福感。目前,16个州市共设立并投入使用“公园式”婚姻登记点、颁证点114个。
云南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婚姻登记“全国通办”为契机,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打造“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婚姻旅居特色品牌,推出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蜜月旅居”等服务,开发婚俗体验+民族节庆产品,吸引区域人口流动,激活全省文旅消费新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