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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2025年法考政策全面升级 首次出现“非法学本科+3年法律工作经历”考生报考

发布时间: 2025/6/16 21:31:34
来源: 云南法制报


6月13日,云南省司法厅召开2025年云南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闻发布会。

2025年云南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除怒江州、迪庆州不设置考区外,其余14个州、市均设置客观题、主观题机考考区,其中:怒江州考生并入保山考区参考,迪庆州考生并入大理考区参考。主观题纸笔化答题考试考点集中设置在昆明市,容纳全省选择纸笔答题考试方式的考生。客观题考试分9月13日、14日两个批次,主观题考试定于10月12日举行。

据悉,作为本轮五年放宽政策(2021—2025年)收官之年,云南90个县(市、区)继续享受学历放宽或降分录取优惠,并首次出现“新人新办法”中“非法学本科+3年法律工作经历”的群体报考。今年将同步推出跨考区自由选择、少数民族语言作答等多项创新举措,全力保障考试公平高效。

根据有关规定,“从事法律工作”主要是指从事国家或地方的立法工作,审判、检察工作,公安、国家安全、司法行政工作,律师工作,法学教学和研究工作,党的政法委员会以及政府部门中的法制工作,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工作。适用“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的报考人员,在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截止时,法律工作年限原则上应当满三年。法律工作年限的起算时间为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后,正式入职报到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生效时间,法律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可延长至2025年8月31日。

考生可以自由选择报考地。司法部和云南省司法厅公告明确,在客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报名时,报名人员均可自主选择在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报考。如果部分考区报考人数达到计算机机位数量上限的,报名人员可结合本人实际情况就近选择其他考区参考。考生自主选择考区,不影响享受户籍地放宽政策。

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由选择考试答题语言文字。即考生应选择使用汉文试卷参加考试,也可以选择使用5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同时,鼓励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考生选择使用汉文试卷,在主观题考试阶段使用5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中的一种作答,实行同等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合格分数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