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省工商业联合会、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召开全省推进民营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工作视频会议,引导全省民营企业特别是工商联执委企业逐步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带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推进民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会议指出,当前民营企业数量已占全国企业总数的九成以上,作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民营企业自身现代化水平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的全局。然而,部分民营企业仍停留在“家族式”“经验型”管理模式,治理结构、决策机制、风险防控存在明显短板。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正是破解这些深层次矛盾、引导民营企业突破发展瓶颈的治本之策,是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必然要求。
按照全国工商联部署,云南省将全面启动推进民营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在滇全国工商联执委企业、省工商联执委企业将全部纳入试点范围。
昆明、曲靖、玉溪等基础较好的州市要勇于探索,力争实现执委企业试点全覆盖。同时,鼓励其他地区和各级商(协)会积极开展试点,由点及面、逐步推开,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会议明确,民营企业规模、阶段、行业各异,不能搞“一刀切”。要抓住“关键少数”,从百强民营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各级执委企业入手,探索实践路径。
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经营理念
推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从解决产权不清、决策随意、监督缺失等突出问题入手,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实现治理现代化。
民营企业家要勇担使命、主动作为,以党建引领为魂,把稳发展之舵;以法人治理为纲,夯实发展之基;以合规诚信为本,筑牢发展之堤;以社会责任为要,彰显企业担当,争当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先行者。
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最本质的特征。民营企业要将党建工作深度融入公司治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确保企业发展始终与党和国家事业同频共振。同时,通过完善党建机制、规范组织生活,确保企业在遵循市场规律的同时,坚定不移地走社会主义道路。
构建权责法定、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是企业行稳致远的基石。民营企业要规范股东行为,强化内部监督,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形成科学的决策、执行与监督体系。
“关键少数”先行先试
清廉合规是企业的生命线。民营企业要带头遵纪守法、恪守商业道德,将法治意识贯穿经营决策全过程。建立健全内部反腐败制度,加强廉洁风险防控,营造风清气正企业文化。积极参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践行《云南省政商交往“正面、负面、倡导”清单》,将清廉理念融入企业血脉,建设诚信民企、法治民企、清廉民企。
优秀企业不仅要创造经济价值,还要创造社会价值。民营企业要将履行社会责任融入发展战略,积极投身“万企兴万村”、公益慈善等事业,在促进共同富裕、推动绿色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中展现新时代企业家的家国情怀。
同时,民营企业要高度重视人才培养与梯队建设,完善各类生产要素的管理与保护机制,全面提升企业运营效率。要健全民主管理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让员工共享发展成果,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会议要求,各级工商联要与发展改革部门密切协同,按照《云南省工商业联合会、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推进民营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工作方案》抓好落实,聚焦工商联执委企业、百强民企、行业龙头等“关键少数”先行先试,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指导,营造良好氛围。